现将《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考评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清垃圾”专项行动考核细则
2.“扫厕所”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3.“勤洗手”专项行动考核细则
4.“净餐馆”专项行动考评细则(中型以上餐馆和单位食堂)
5.“净餐馆”专项行动考评细则(小型餐馆和食品摊贩)
6.“常消毒”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7.“管集市”专项行动考核细则
8.“众参与”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中共大河口乡委员会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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