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镇辖区内开展,部分活动开展至12月底。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要通过丰富咨询日活动内容,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更多群众受到教育,取得明显实效,每个站所悬挂不少于1条安全生产标语。
(三)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和形势任务、政策措施,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
(六)开展安全责任主题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
(七)开展依法治安和专项整治主题活动。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八)开展专项督查。六月底镇安委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五)认真落实,按时上报材料。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与6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镇安监办。
附件:1.太平镇2018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太平镇2018年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