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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来源: 姚安县农业局 | 访问量:41702 | 发布时间: 2025/6/10 17:49:00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李绍祥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城南办公区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6042308(传真)

电子邮件:yaxnyj@163.com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城南办公区

邮政编码:675300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820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邮政编码:675300

二、职责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及相关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上级财政下达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班子成员




  姓名:李绍祥

  职务: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乡村振兴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分工: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姓名:钱晓东

  职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乡村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农业防灾减灾、农业惠农政策实施、农业技术推广、土壤肥料、植保植检、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管理、市场与信息化、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监测、种子管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农机技术推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产业扶贫、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国家农业现代示范区创建、花卉产业发展专班等工作。分管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与信息化股)、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科学技术股)、局农村经济发展股(政策与改革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姚安分校)、县植保植检和种业发展中心、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张利军

  职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保密、干部人事、人才、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畜牧产业发展、畜牧兽医生产管理、动物疫病防治与监督管理、渔业发展和管理、肉牛产业发展专班等工作。负责干部作风建设、督查督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及省、州、县和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季度和年终履职考核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局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周振兴

  职务: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工:负责环境资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农村能源建设、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水土保持、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负责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向上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农业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分管局乡村建设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黄进

  职务: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工:负责东西部协作、中央和省州定点帮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负责行业帮扶、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雨露计划、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挂村联系帮扶等工作。分管局乡村振兴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朱琪

  职务: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工:协助黄进副局长分管东西部协作、中央和省、州定点帮扶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马楚云

  职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分工:主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负责政策与法规、农业综合执法、农机安全监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司法行政、法律顾问、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并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指导和督促挂靠社会组织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负责统筹办理12317扶贫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劳动工资变动、科技成果申报、年度考核、落实政策、职称晋升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出贡献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上报工作。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研究提出上级财政下达及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负责财务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统计、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承担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及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 

(二)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科学技术股)

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开展农情统计,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机化统计工作,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承担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三)乡村产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与信息化股)

负责拟定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推进花卉、水果、蔬菜、蚕桑、肉牛等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其他重点产业发展。牵头负责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推动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招商引资。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有关工作,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牵头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涉农舆情的处置和引导工作。

(四)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五)乡村建设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牵头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组织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开展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六)农村经济发展股(政策与改革股)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七)乡村振兴股

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导开展防范化解返贫风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库建设、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调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评价。

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援姚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援姚干部人才的服务、协调、保障和管理有关工作。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县级和中央、省、州级驻姚单位定点帮扶,负责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绩效评价,服务保障中央、省级和州级单位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协调金融帮扶,承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地区科技、乡村旅游、电商、新能源等帮扶工作。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姚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姚安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执法大队)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农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工作规范;受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植物检疫、农药、兽医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业养殖与捕捞、渔政和渔业资源(含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种苗)、畜禽养殖、种畜禽、动物防疫、生猪屠宰、农机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野生植物、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生鲜乳、农业环境保护、农村宅基地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严格按照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规范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负责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应诉、案件移送等工作,参加农业行政复议;建立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负责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牌证核发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农机监理员资格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检查和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秩序管理,调查处理农业机械事故和违法处罚,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878-6015058

(二)姚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全县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治理等农业投资项目的设计、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2082

(三)姚安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职能职责:主要职责:负责乡村产业项目规划实施。承担蔬菜、花卉、水果、食用菌、茶桑等特色经作产业和农产品加工、村办企业、乡镇企业等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推动农村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特色经作统计及培训,监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负责花卉产业技术培训、品种及技术引进和集成推广。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等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示范推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提供技术服务。参与生态农业建设、农产品绿色生产及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申报认证有关工作。参与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会展经济、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2083

(四)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姚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姚安县分校)

职能职责:负责制定全县粮、经作物技术推广计划和生产技术规范,做好农情统计及生产情况调度。承担全县粮、经作物新品种、新产品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咨询、培训、服务等工作。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开展耕地保护与土壤改良,肥料管理与科学施肥工作,为肥料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服务。负责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配合开展耕地质量检测及监测评价。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及国家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化建设;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承担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远程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2081

(五)姚安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开展受污染耕地监测及安全利用、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具体工作。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承担农村能源管理、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推进“千万工程”经验落实,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工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宣传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2074

(六)姚安县植保植检和种业发展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全县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承担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负责全县农药经营监督审核,农药使用量监测,负责新农药、新药械试验、示范推广、安全使用。配合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农药风险监测、农药质量检测等。配合落实现代化种业发展规划,负责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品种审定登记,新品种示范评价,种子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2020

(七)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职能职责:负责全县动物检疫工作指导,承担检疫电子出证、动物防疫、动物耳标、放心肉的信息技术服务。参与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水产品检疫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参与全县官方兽医、检疫员的管理及培训。参与从业兽医的监管。做好动物防疫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兽药、饲料、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及追溯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15498

(八)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疫情预警预报,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兽医实验室监测,兽用生物制品保管使用及技术指导。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参与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基层兽医室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科普宣传。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普及、业务咨询及技术培训。指导优良种畜禽品种的引进和推广。承担全县畜禽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负责全县畜禽、牧草及其他饲料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开展水产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及服务,配合渔业产业发展。指导全县水产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协调蚕种生产、调供、质检和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15499

(九)姚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职能职责: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日常管理服务。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推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2079

(十)姚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和技术服务;参与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承担防返贫监测帮扶指导等工作。参与“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担县委农办交办的事务性、辅助性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4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