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姚安县财政局
负责人:张家云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5711911
电子邮件:yacz_bgs@163.com
通信地址:姚安县西正街兴苑小区5号
邮政编码:675300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820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邮政编码:675300
二、职责职能
(一)拟定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照规定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拟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定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定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地方金融监管的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十六)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驻姚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姚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十八)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十九)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代表姚安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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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云(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责任,分管国库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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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股(资源环境股)、金融股(对外合作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才、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长交办事项,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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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德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综合股(姚安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协助局长联系国库股,负责审计工作,完成局长交办事项,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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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才(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科教文化股、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统战、工会、老干部、人事、财务、保密工作、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国家安全、综治平安单位建设、安全生产、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创建及创先争优工作,完成局长交办事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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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芬(副局长):分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法制税政股(监督绩效股)、会计股,负责科技信息及网络信息、共青团、妇委会工作,完成局长交办事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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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欣(党组成员):负责国库股工作及股室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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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设科室
姚安县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综合股(姚安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拟订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三)法制税政股(监督绩效股)。组织起草财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县财政局涉法事务和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地方税体系构建研究、税源调查分析工作,提出税政政策调整建议。牵头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展财政普法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文化、监狱企业增值税退税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乡镇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四)预算股。拟定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州对县财政转移支付接收工作。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建议。拟定中长期财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深化财税改革建议。承担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建立乡镇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指导乡镇财政能力建设。
(五)债务管理股。拟订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工作。
(六)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承担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牵头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姚安县支行。承担财税库银联网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群团组织等有关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会议订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办理驻姚部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牵头办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涉及财政事项。管理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八)科教文化股。承担宣传、科技、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支持教育改革、文体旅融合发展、创新等方面财政政策。
(九)经济建设股(资源环境股)。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建资金预算。承担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财政工作事项。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十)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财政支农管理办法。牵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有关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金融股(对外合作股)。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订地方金融企业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有关工作。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有关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等有关业务。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起草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单项报告。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政策。拟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分析国际、国内财经合作重大问题和政策,拟订支持对外开放、商贸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承担与国际、国内区域及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开展财经合作的协调组织工作。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姚安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按照规定拟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起草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政策。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监督管理。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全县政府采购有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负责对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事项进行考核。
(十四)会计股。负责全县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牵头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更新日期: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