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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6/17 15:58:23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楚财农〔2026〕69号)及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姚安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第六批)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农办复〔2026〕12号),现将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5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姚安县省级花卉种业基地项目,列入2026年“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就资金使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26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用途。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进行二次分配。

三、强化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待省级衔接资金具体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的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中共楚雄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含沪滇资金)、项目、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加快资金支出,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姚安县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项目名称

姚安县省级花卉种业基地

项目负责人

倪中海

主管部门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万元)

本年度资金总额:

5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建设种苗温室大棚17000平方米、水肥灌溉系统1套、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花卉种植大棚

≥17000m²




水肥灌溉系统

1套



质量指标

花卉种植大棚合格率

≥100%




水肥灌溉系统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施工前准备工作

2025年1月




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025年8月



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完成度

≤500万元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边远脱贫户产业发展,增加农户务工收入

明显增加



生态效益

指标

降低资源的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

污染度≤2024年




正常运行期限

≥15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