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楚财农〔2026〕69号)及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姚安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第六批)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农办复〔2026〕12号),现将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5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姚安县省级花卉种业基地项目,列入2026年“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就资金使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26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用途。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进行二次分配。
三、强化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待省级衔接资金具体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的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中共楚雄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含沪滇资金)、项目、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加快资金支出,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姚安县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项目名称 | 姚安县省级花卉种业基地 | 项目负责人 | 倪中海 | |||
主管部门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本年度资金总额: | 5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建设种苗温室大棚17000平方米、水肥灌溉系统1套、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等。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花卉种植大棚 | ≥17000m² | |||
水肥灌溉系统 | 1套 | |||||
质量指标 | 花卉种植大棚合格率 | ≥100% | ||||
水肥灌溉系统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施工前准备工作 | 2025年1月 | ||||
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 2025年8月 | |||||
成本指标 | 项目投资完成度 | ≤500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边远脱贫户产业发展,增加农户务工收入 | 明显增加 | |||
生态效益 指标 | 降低资源的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 | 污染度≤2024年 | ||||
正常运行期限 | ≥15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 ≥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