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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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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0/16 15:39:01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姚安县公安局下属的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的职责。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交通事故处理和宣传教育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城区中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中队、综合管理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根基。大队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属性,筑牢忠诚警魂。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将“三会一课”“红色教育资源”等政治思想学习贯穿始终,采取集中学习教育、日常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课、交警网校等形式突出学习的深度、广度、力度,引导全体民辅警做到勤学笃行,深思细悟,做到思想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深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夯实事故预防根基。紧紧抓住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这一工作主线,围绕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紧抓“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挂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深入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治理”转型,认真组织开展“减量控大”“飙车炸街”“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秩序整治,净化路面环境。紧盯城市、国省道和农村地区三大主战场,紧盯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加大周末、“一早一晚”巡逻检查力度,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对“三超一疲劳”、公路“两违”、酒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始终重拳出击、铁拳治违、形成震慑,全面压降违法、压减事故。二是紧盯务农务工出行风险,推动乡村组织发动“两站两员”,联动派出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和劝导提示,严管严查“双违”等突出违法行为。三是在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交流流量大、交通秩序复杂等路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强化查缉管控。四是依托“四站一区”“一路多方”,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三道防线”作用,织密防控体系。五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健全联合执法查缉、案件移交处置、信息通报共享等工作机制。

(四)以宣促防,不断提升群众文明出行意识。一是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两公布一提示”,持续发布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视频。二是重点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小”的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以案说法,警钟长鸣。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向农村群众、务工群体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超员车”“黑客运”,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持续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围绕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小学生暑期交通安全等节点,下发宣传资料、主题海报组图。

(五)紧盯改革措施,推进车管业务提等升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落地落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改革部署。大队锚定“便民利企、提质增效”目标,通过周密部署谋全局、创新举措解难题,推动改革红利精准落地,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舒心。聚焦群众办事堵点难点,车管所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数字+实体”双服务矩阵。线上依托“交管12123”APP,实现机动车上牌全链条信息共享,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选车、购险、选号、上牌等业务,免交纸质材料;线下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增设智能自助终端,实现体检、拍照、补换证等业务“分钟级办结”,同步优化人工窗口服务,推行“一窗受理、集体办理”,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一次全办结”,让群众少跑腿、少等待。压缩了机动车上牌时间,机动车转籍等业务办理时效缩短60%以上,纸质材料提交量减少80%。“交管12123”APP使用率较改革前提升35%,有效解决了窗口排队久、跨部门跑腿等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855996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35116.98元,占总收入的98.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4843.74元,占总收入的1.4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04139.40元,下降15.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2776.80元,下降15.80%;其他收入减少21362.60元,下降14.61%。我单位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1、我单位期末实有人数虽然较上年年末无变化,但是年内人员阶段性调出后重新调入,人员调出时段不再列支相关人员经费,造成本年度基本支出经费较上年数减少;2、化解拖欠中小企业债务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8559960.72元。其中:基本支出4855000.55元,占总支出的56.72%;项目支出3704960.17元,占总支出的43.28%;本年度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05278.40元,下降15.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7410.79元,下降4.47%;项目支出减少1377867.61元,下降27.1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1、我单位期末实有人数虽然较上年年末无变化,但是年内人员阶段性调出后重新调入,人员调出时段不再列支相关人员经费,造成本年度基本支出经费较上年数减少;2、化解拖欠中小企业债务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55000.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89716.00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5284.55元,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4960.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道路交通管理项目经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辅警工资的正常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的购买。

2.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项目经费306993.28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保障交警大队工作的正常运转。

3.车驾管物资购置经费81040.00元,支付车驾管物资购买款项,保障全县车驾管业务的正常开展。

4.结转上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71900.07元,支付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案件检验鉴定费和办公费,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案件正常办理,减少交通事故当事人来信来访。支付非税收入成本,保障全县车驾管业务的正常开展。

备注:本单位2025年度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支出项目经费3704960.17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合计为2059933.35元,差异1645026.82元属于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5765.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1%。与上年相比增减少1722128.56元,下降17.19%,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36157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增多,主要包括转移支付资金及人员调动新增工资预算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91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完成年初预算的86.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出调入变动,导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73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完成年初预算的95.3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出调入变动,导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经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85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出调入变动及基数调整,导致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0元,决算为179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7938.31元,下降49.7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98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9%,完成年初预算的54.8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9805.3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33.00元,下降45.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33.00元,下降45.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7938.31元,下降49.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9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大队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制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过紧日子,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18000.00元,实际支出9867.00元,节约813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69805.3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33.00元,下降45.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33.00元,下降45.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169805.31元,2025年无此项支出;2、我大队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制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过紧日子,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18000.00元,实际支出9867.00元,节约813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上级检查督查以及协助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284.55元,比上年减少43362.91元,下降10.61%,主要原因是我大队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制度,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过紧日子。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资产总额2556736.85元,其中,流动资产5942.83元,固定资产1708248.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4254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712.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649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