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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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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0/14 08:53:48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独立核算的机构1个,2025年独立核算的机构1个,没有增减变动,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姚安县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经费自理人员1人(外聘人员)。

2025年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抓思想引领,政治思想铸魂更有为。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全体会议、2025年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将政治理论、宗旨意识、纪律规矩作为退役军人返乡“第一课”,切实加强对全县退役军人党员的管理,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开展“老兵宣讲”“英烈事迹宣讲”进军营、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2、抓特色亮点,双拥褒扬工作更有力。积极推动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楚雄州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迎检县,为全州成功创建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贡献出了力量。持续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积极建设双拥示范点,创编花灯歌舞、坝子腔及花灯小戏为主的双拥宣传演出剧目演出;组织驻地部队与学校、村社区军地共建活动;召开双拥专题会商会议;对“爱国拥军志愿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理维护,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投入资金建设姚安县烈士陵园监控视频系统,全方位无死角保障陵园安全;积极组织“红色九月”系列活动。

3、抓优抚安置,优抚政策落实更扎实。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好国家优抚政策,积极完善关爱帮扶措施、走访联系退役军人、立功受奖送喜报办法等。

4、抓提质增效,就业创业扶持更用心。拓展就业渠道,持续发挥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基地作用,成立姚安县关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方面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服务。积极组织军创市场主体参加省、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并获省级综合赛道优胜奖、州级一等奖。

5、抓权益维护,矛盾化解稳定更扎实。积极开展云南省退役军人信访问题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组建退役军人“老兵调解室”10个,建设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引领示范基地4个,打造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多元共治体系。扎实开展重点信访积案攻坚,年内化解信访积案1件,全县4件重点信访问题全面落实“一案一册、一月一走访”措施,做到重点时段“稳得住”。建立健全网格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管控机制,将全县153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纳入全网格管理,接访退役军人信访18批次,完成办理16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1642029.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42029.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无收入;事业无收入;经营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无收入;其他无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3175.05元,增长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3175.05元,增长5.01%,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部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标准提高,优抚资金支出较2024年增加;二是2025年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人数增加,补助发放较2024年增加;三是2025年优抚对象人数增加及系统维护。以上数据导致2025年收入大于2024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1642029.58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938.79元,占总支出的9.98%;项目支出19483090.79元,占总支出的90.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6742.40元,增长4.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171.57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1名公务员退休人员,2025年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所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31570.83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2025年参加适应性培训及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人数较2024年增加,2025年优抚对象人数增加,补助发放标准有所提高,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支出增加,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人数增加,参加教育培训人数增加,军休人员工资提高,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支出增加,2025年开展优抚对象、优秀士兵慰问人数增加,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8938.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4178.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760.73元,占基本支出的5.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83090.79元。其中:招商引资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支出;优抚对象死亡抚恤经费1106046.33元,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死亡丧葬补助及发放三属生活补助;伤残抚恤经费3351588.4元,主要用于支付伤残军人生活补助及1-6级残疾军人保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5071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乡复员军人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1544283.45元,主要用于支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47582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708387.86元,主要用于支付军休人员工资及军休管理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732201.34元,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报销医疗救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265932.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其他优抚经费856686.12元,主要用于发放老烈士子女、民兵民工、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及管理教育、拥军优属、褒扬纪念等经费1650525.55元,主要用于支付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及适应性培训、双拥工作、烈士陵园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42029.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33175.05元,增长5.01%,完成年初预算的415.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县财政中期安排下达,为年初不确定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2381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0%,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365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及报销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5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工资增加,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80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70.00元,下降33.0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80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6.9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70.00元,下降33.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70.00元,下降33.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70.00元,下降33.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80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检查次数有所减少,故单位接待费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70.00元,下降33.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70.00元,下降33.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我单位检查次数有所减少,故单位接待费支出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及相关工作检查验收、州局慰问调研、州局调研政策法规工作、交流学习、乡镇业务人员培训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760.73元,比上年减少19491.69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减少支出福利费(职工体检费)9000.00元、接待费减少3970.00元、其他费用减少6521.69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00.00元;水费10.00元;电费5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30.00元;工会经费17590.73元;其他交通费用653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25577.21元,其中,流动资产10044.19元,固定资产115533.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87.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204.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