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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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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左门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9/9 08:31:39

序号

案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1

左政罚决字〔2026〕021号

普XX

普XX毁坏林地案

经调查,普XX未经批准擅自在毕叭村米周簸开垦林地486.02平方米,该行为构成了毁坏林地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三个月内在原地恢复植被;3、处毁坏林地面积486.02平方米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972.04元。

2

左政罚决字〔2026〕022号

张XX

张XX毁坏林地案

经调查,张XX未经批准擅自在左门村房以首开垦林地520.43平方米,该行为构成了毁坏林地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三个月内在原地恢复植被;3、处毁坏林地面积520.43平方米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1040.86元。

3

左政罚决字〔2026〕024号

熊XX

熊XX毁坏林地案

经调查,熊XX未经批准擅自在地索村拉施诈新路开垦林地134.64平方米,该行为构成了毁坏林地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三个月内在原地恢复植被;3、处毁坏林地面积134.64平方米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269.28元。

4

左政罚决字〔2026〕023号

杞XX

杞XX毁坏林地案

经调查,杞XX未经批准擅自在地索村咪白么娃娃坟山开垦林地766.56平方米,该行为构成了毁坏林地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三个月内在原地恢复植被;3、处毁坏林地面积766.56平方米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1533.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