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姚卫公罚〔2026〕06号 | |
| 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杨鹤自选超市 |
| 主要负责人 | 罗某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姚安县杨鹤自选超市《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申请延续继续营业案 |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600元 |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6年6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