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姚卫传罚〔2026〕2号 | |
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 |
主要负责人 | 徐某某 | |
主要违法违规 事实(案由) |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手样经检测细菌总数不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案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6年2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