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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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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0/19 09:01:11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县级重大公务活动、重要会议服务保障;负责县级公务活动的用车保障服务,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的车辆管理、维护及司勤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待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后勤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政治属性,忠诚根基更加牢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第一议题”制度落到实处,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9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开展干部职工理论学习43次。二是压实党建责任,提升组织活力。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积极探索组织生活新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三是深化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四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夯实思想阵地根基。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事务日常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常态化学习,不断提升思想凝聚力。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工作2次,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2次。五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制定学习教育任务清单和支部学习计划,举办专题读书班1期,开展专题培训1期,讲授专题党课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主题党日等围绕主题交流发言共计23人次。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摆问题15个,制定整改措施25条。组织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专项调研1次,“回头看”督促检查1次,发现各类问题209个,提出工作建议161条,发出工作提醒函60份。六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清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期,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7次,组织学习典型案例50余个,到县廉洁文化中心开展廉洁教育1次,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3期。七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围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和清廉姚安建设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持续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对照公务用车19个典型问题表现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紧盯超标建设、装点门面、豪华装修、“造亮点”“建门面”等问题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排查整治,认真对照违规吃喝集中整治的7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公务接待问题摸底排查整治,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严”的基调贯穿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八是扛牢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抓实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4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反馈的3个问题、县委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的3个问题、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6个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的5个问题、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反馈的3个问题、省审计厅对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的19个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目前,所有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践行精细标准,接待品牌更具特色。一是强化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姚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接待流程、严控接待标准,实行预算管理、实施集中支付,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长效机制。全年共承担国家、省州各类检查组、调研组、交流学习组、督查组等公务接待任务47场次,接待来宾1626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7人次、厅级领导123人次、处级领导160人次。配合完成了省人民政府领导带队赴楚雄州开展调研组一行、姚安县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开放招商大会、2025年全州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议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22场次,接待来宾884人次。二是成功举办“六个一”特色菜品展示交流活动。以“探寻光禄美味,体验古镇千年风情”为主题,精心组织9个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光禄辖区餐饮企业及县餐饮协会成员单位等60余名代表参与,通过沉浸式体验全面展示光禄美食文化的深厚底蕴,并通过央视媒体的关注报道有效提升了光禄古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高效组织2025年公务接待业务培训。组织9个乡镇和县级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约200人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为公务接待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

3.坚持依法管理,公车运行更趋安全。一是强化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姚安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姚安县公务用车处置和购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年共调剂使用公务用车9辆,集中拍卖公务用车5辆,报废3辆,采购11辆,高效完成67家党政机关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计年报工作,共统计掌握2024年全县189辆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加油维保费用和里程油耗等信息;二是强化公车平台优质化服务。实行“一张网”调度管理,严格用车审批线上流程,做到事前有审批、事中有轨迹、事后有核销,全年共发出50车次监管提醒,派车2364次,行驶里程约22.18万公里,开展驾驶员安全生产例会12次,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优质的服务得到全县各部门一致好评,服务满意度测评率达100%。三是认真开展全县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和公务用车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工作。重点整治长期违规租车或以租代购、公务用车闲置和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一车一卡”的现象,印发《姚安县公务用车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存在问题立行立改;配合州公车办完成省审计厅对楚雄州公务用车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根据省审计厅反馈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8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制定印发《姚安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4.优化资源配置,房产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强化办公用房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姚安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全县办公用房基础数据、使用状态及调配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测,构建起“数据驱动、动态调控、可视可控”的现代化管理新模式。二是强化办公用房维修从严审批机制。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从维修项目申报到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全年共调剂使用8家单位办公用房,审批16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其中,牵头竣工群团联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个。三是有序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在全面完成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条件成熟一批、规范划转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批权属统一登记,完成财政局、民政局、工信局共宗地面积9076.17㎡、建筑面积5370.91㎡的办公用房权属划转工作,为建立集中统一、权责明晰的办公用房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5.推进节能降耗,示范引领作用凸显。一是加强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管理。认真落实《“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机关全过程节约管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系统能耗数据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及能源利用水平,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全面推动节能管理向治理转变。加强对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培训和指导,提高能耗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能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常态化组织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二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普及节能低碳生活常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在节能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海报200余份,环保袋400余个。三是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聚焦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巩固提升,组织开展专项“回头看”行动,严格对照创建标准逐项核查全县已命名节约型机关的制度建设、设施改造、节能管理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动创建工作由“达标”向“提质”转变。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1家。

6.聚焦后勤保障,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一是夯实基础保障。完成县委、县政府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养护,累计处理水电故障等问题20余次;定期开展办公区绿化修剪、卫生保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及时更换坏死绿植,做好办公区绿化养护。二是加强安保管理。优化机关门卫值守和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好来访人员及车辆登记工作;安装升级办公区监控设备2处,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防范盗窃、滋扰等问题,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是做好会务保障。规范会议服务流程,从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全程跟进,下半年,共保障县级重要会议161场次,参会人数8357余人次。四是强化食堂管理。扛牢压实政府单位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承包经营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用责任担当让广大干部职工用上“安心餐”“健康餐”。

7.狠抓执行落实,年度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强化经济指标任务分解。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工作,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任务1000万元,截至12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40万元,占任务数1000万元的204%;二是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25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2000万元,招商引资成功入库项目1个,完成到位资金2040万元,占任务数的102%;三是高效完成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截至12月底,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0万元,占任务数50万元的100%。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4,142,26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2,269.7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89156.53元,增长35.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9156.53元,增长35.67%;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全县机关事务工作深化改革,县委、县政府大院、会务中心、县委小食堂及干部周转楼的日常管理职责划转至我单位,新增机关事务管理经费、会务中心维护经费等多个项目,项目总量显著增加,收入相应增加;二是结合实际工作开展需要,本年度公务接待的场次、人数及规模均有所提升,且完成三辆公务用车购置,带动“三公”经费相应增长,综合拉动单位总体收入实现提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4,142,269.78元。其中:基本支出2,363,368.47元,占总支出的57.05%;项目支出1,778,901.31元,占总支出的42.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89156.53元,增长35.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049.22元,增长1.94%;项目支出增加1044107.31元,增长142.10%。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执行增资调标政策,因年初预算测算数据指标不够充分,人员类经费项目经多次追加,造成支出超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5年全县机关事务工作实施改革,县委、县政府大院及会务中心、县委小食堂、干部周转楼的日常管理工作正式划转至我单位,同步新增机关事务管理经费、会务中心维护经费等项目,增加项目支出;三是基于工作开展实际需要,本年度购置三辆公务用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进一步扩大项目支出规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3,368.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1,521.26元,占基本支出的7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847.21元,占基本支出的24.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8,901.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514630.09元,主要用于购置三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专项经费122211.00元,主要用于按标准做好2025年县内公务接待工作;公务用车平台经费99993.00元,主要用于做好2025年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驾驶员差旅费报销工作,保障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正常运转;县级公务接待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务接待工作培训费,接待材料印刷等;全县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运维经费46423.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系统运维UK制作,日常管理维护;机关事务管理经费348129.22元,主要用于县委及县政府大院日常水电费,园林管护支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务用车拍卖报废评估及业务培训;会务中心维护管理经费18280.00元,主要用于县会务中心日常维护;公务用车维修经费2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维修;群团联盟办公用房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群团联盟办公用房改造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2,269.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89156.53元,增长35.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05,87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及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当年实际情况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38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离一名事业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61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离一名事业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3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离一名事业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2000.00元,决算为1,376,648.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1408.18元,增长39.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0元,决算为514630.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8%,完成年初预算的81.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00元,决算为737,807.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59%,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2000.00元,决算为124,2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完成年初预算的24.7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5230.09元,增长43.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7816.09元,增长3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362.00元,增长44.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42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8362.00元,增长44.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6,648.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1408.18元,增长39.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0元,决算为514630.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8%,完成年初预算的81.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00元,决算为737,807.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59%,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2000.00元,决算为124,2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完成年初预算的24.74%。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承担县级公务接待工作,年度公务接待场次及人次无法精准测算,公务接待专项经费支出只能由当年实际接待情况而定,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5230.09元,增长43.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7816.09元,增长3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362.00元,增长44.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8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4503.60元,下降54.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新购置3辆公务用车,新增车辆运维成本;且部分存量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出现老化,年度维修频次增多、维修费用上涨,双重因素推高公务用车相关开支;二是2025年公务接待场次、参与人数及接待规格均高于2024年,致使公务接待费用同比提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全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326761.32元,其中,流动资产75,736.03元,固定资产2,250,811.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4.1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1706.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4403.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837.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897.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8,939.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