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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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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供销合作社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0/19 08:49:57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县乡村流通领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和组织社有企业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调供和储备工作,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经营;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种业和农副产品开展经营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基层供销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八)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九)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系统内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计统计审计股、社有资产管理股、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引导供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抓党建促进供销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一)全力抓好农资供给。认真履行农资保供政治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做好重要农时的农资储备调运和市场供应、市场监测等工作,严把农资质量关,确保农资量足、质优、价稳。

(二)加快社有企业发展改革。盘活整合社有资产,成立全资控股社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设姚供资环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姚供优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姚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个子公司。在服务乡村振兴、联农带农、促进就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全力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抓好市场主体培育、保育促繁、科技支撑、示范引领、品牌建设、营销推广、统计调查、三产融合8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加大高原特色食用菌栽培发展力度,促进野生食用菌增产提质增效,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全面助推乡村产业振兴。2025年9月底全县野生菌产量7000吨,产值35893万元;人工菌产量3842吨,产值4507万元;食用菌合计产量10842吨,产值40400万元。

(四)特色亮点工作。一是滇中花卉产业创业园建设与管理成效明显。市场已建成并运行七大核心功能区(综合服务区、助农交易区、园区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示范区、孵化加速区、公共生活服务区、户外公共空间),形成集创业孵化、就业服务、助农助创、项目示范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市场一期孵化经营实体126户,截至目前新增41户,总计167户,涉及花卉、美食、文创等多个行业领域,通过创业直接带动就业近千人,积极推动“花香姚安,创业福地”创业品牌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县人社局的帮扶支持下,市场一期创业载体(“滇中花卉产业创业园”)建设已于6月24日完成州级现场验收;创业园二期商铺展位已全部招租运营,10月1日全新起航;积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活动10余场次,促进市场蓬勃发展。二是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有序推进。截至2025年9月底,该项目已完成分拣中心厂房主体架构和办公楼一层浇筑、二层钢筋排布,正在全力推进主体工程;已完成弥兴、仁和、栋川3个中转站修缮建设工作;已完成“姚安县数字化回收平台”开发,正在开展系统调试工作。项目累计完成投资并形成支付1566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67万元、县供销社社资公司投资1299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收入合计14881350.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81350.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40745.66元,增长389.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40745.66元,增长389.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支出合计14881350.56元。其中:基本支出3050757.56元,占总支出的20.50%;项目支出11830593.00元,占总支出的79.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840745.66元,增长389.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135.26元,增长0.80%;项目支出增加11816610.40元,增长84509.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0757.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85590.20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167.36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183059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招商引资项目经费3553.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姚安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35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

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补助项目经费28840.00元。主要用于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培训;

姚安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经费89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新建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和覆盖全县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建立姚安县再生资源信息网络平台等工作。

姚安县滇中花卉产业创业园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滇中花卉产业创业园项目建设;

姚安县供销新建门头及灯光亮化项目经费130720.00元,主要用于新建门头及灯光亮化项目;

姚安县供销社供销商业街区商铺装修工程项目经费232480.00元,主要用于供销商业街区商铺装修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815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75%。与上年相比增加2577545.66元,增长84.77%,完成年初预算的202.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584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318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827.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277.96元,死亡抚恤支出49754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底有退休人员死亡。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95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完成年初预算的89.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43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7781.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4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和覆盖全县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建立姚安县再生资源信息网络平台,购置回收设施设备,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姚安县滇中花卉产业创业园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7356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1%,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544728.1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84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2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79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54.00元,下降16.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79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8.2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54.00元,下降16.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54.00元,下降16.3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54.00元,下降16.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79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与接待审批制度,落实“无公函不接待”;优化公务活动安排,上级调研、跨单位交流等公务来访批次、人数较年初预计有所减少;严控接待规模和标准,杜绝超范围接待,节约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4.00元,下降16.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54元,下降16.3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与接待审批制度,落实“无公函不接待”;优化公务活动安排,上级调研、跨单位交流等公务来访批次、人数较年初预计有所减少;严控接待规模和标准,杜绝超范围接待,节约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社到县社汇报、交流工作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以及省州供销社对我县供销食用菌工作、深化改革工作等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相关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67.36元,比上年减少29562.12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资产总额9533.33元,其中,流动资产361.77元,固定资产9171.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5.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04.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