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信息公开 > 正文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0/19 08:36:4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路线、方针、政策,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民宗委反映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情况,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荐举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报批手续。

5.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州民宗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政策法规股、民族股、宗教事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实施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强化对民族工作的指导,增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宗教的职责,规范民族宗教工作;二是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促进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和谐发展;三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679001.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9001.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4819.27元,增长2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4819.27元,增长27.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5年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民贸贴息资金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680165.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956.43元,占总支出的50.03%;项目支出1339209.53元,占总支出的49.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5983.64元,增长27.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2813.91元,下降20.83%;项目支出增加938797.55元,增长234.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民族事务、宗教事务项目、民贸贴息资金较上年增加且已经进行拨付,所以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0956.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1271.7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684.72元,占基本支出的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9209.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县级民族机动金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 积极推进民族事务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民族事务方面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宗教工作管理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积极推进宗教事务发展,着力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宗教工作顺利开展。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56800.00元,主要用于积极推进宗教事务发展,着力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7538.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2%。与上年相比增加503356.27元,增长24.04%,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311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3%,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人员经费、民族宗教等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民族事务、宗教事务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92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单位保险基数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增加随之变化,所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46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主要用于人员医疗卫生健康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保险基数调整医疗保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宗教法治宣传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宗教法制宣传经费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1750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7%,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测算有变动,年初无预算,年中才下达。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5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700.00元,决算为3713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3.52元,增长1.0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543.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55%,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元,决算为75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45%,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7.52元,增长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00元,下降0.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00元,下降0.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700.00元,支出决算为3713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3.52元,增长1.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543.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元,决算为75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以及公务接待费,缩减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7.52元,增长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00元,下降0.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00元,下降0.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以及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修理费用及保险费用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30.35元,比上年减少22361.12元,下降17.0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以及公务接待费,接待费减少,二是2025年新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项目和任务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316483.28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70元,固定资产114806.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55.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16.62元,流动资产减少961.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