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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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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0/15 17:04:44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姚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姚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划和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城镇建设管理,管理城镇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负责城镇供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县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使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抗震设防股)、城乡建设管理股、 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

机构设置所属8个事业单位: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姚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姚安县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姚安县环境卫生服务站、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姚安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县级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们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局的大力指导下,明确工作思路,抓实关键举措,全年住建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省州会议精神,有力有序推进工作。2025年1—12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3950000.00元,增速同比下降72.81%。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3.1894万平方米,增速同比下降67.72%。二是全力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强力推进企业市场主体培育,积极协调优质企业入库纳统,2025年以来,新增建筑企业2家(云南汇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领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全县共有建筑企业19家。1-12月,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367060000.00元,同比增长2.51%。三是统筹推进大比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4项工作。2025年,完成招商引资58320000.00元,完成任务数26.51%,完成固定资产330910000.00元,完成任务数30.08%,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2141800.00元,完成任务数19.12%。2025年“争一流、补短板、强弱项”指标事项5项,已完成工作并认定通过。

2.持续抓好项目建设。坚持以“项目为王”,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住建工作的“主抓手”,依法依规完成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建设开工等审批手续,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项目建设。2025年,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施建设项目16项,总投资约1317700000.00元,其中续建8项投资约1177530000.00元、新建8项投资约140170000.00元。一是新开工姚安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等8项,年内完成投资15020000.00元。二是续建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光禄特色小镇供水项目、源泰四季花语二期一标段等8项,年内完成投资150270000.00元。三是建设完成了县城供水管网完善工程、202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场镇集镇污水处理站扩容及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姚安县非遗传承活动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项目、姚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置项目6项,年内完成投资16590000.00元。

3.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夯实城镇发展基础。有序推进城市内核建设提档升级、城镇综合管网提标扩面,积极创建完整社区,稳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年内已完成202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个,并于8月新开工姚安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实施附属设施扫尾工作,累计完成投资8500000.00元,已拨付资金5802100.00元。二是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年内完成了金荷体育公园、东街社区8、9、10组活动场所(振兴馆)提升改造、宝城路和老中医院段路面提升改造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迎晖路东西向、十字路至文兴路、西正街延长线等道路顺利通车;持续推进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完成灞陵公园等河道提升改造13.2公里,河道清淤12万立方米,防涝水体建设10万平方米。县城老街道、小区等62个点位排水管网改造62.54公里。年内累计完成投资50000000.00元。有力推动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10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实施张孟线漏损管网改造施工,已拨付工程预付款10000000.00元;三是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县城区违停、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清理整治违规停放机动车1600余辆,规范店外经营100余次,清理小广告70余处。同时,累计整合执法力量400余人,开展综合执法调度10次。

4.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一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充分指导乡镇建立垃圾及污水收费制度,开展收费工作,有效运转环卫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并实施了前场镇集镇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目前已竣工并完成了污水处理站一体化设备安装调试;二是持续夯实农村住房安全。持续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4户,并已竣工验收完成资金兑付,实现符合保障对象住房安全“动态清零”。

5.补齐城乡两污治理短板。一是统筹推进垃圾治理。2025年以来,建成区填埋压覆生活垃圾约7900吨,生活垃圾外运处置13800吨。同时,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二是大力推进污水治理。实施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年内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供水管道、燃气管道15.85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13%,完成投资13300000.00元,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6.加强安全监管整治。一是夯实房屋市政安全基础。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抓好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监管,全年累计排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75项次,整治销号安全隐患问题86条。同时,开展了3次农房安全实地督查核查工作;二是攻坚克难完成自建房隐患房屋整治销号工作。全年完成全县自建房隐患房屋整治销号461栋,销号率100%;三是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切实保障燃气风险管控到点、排查到位,累计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12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40个,整改完成40个;四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工作,共排查 31个住宅小区,发现问题17个,并督促完成整改,规范有公共收益的19个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涉及公共收益资金398800.00元,受益业主 6249户。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62516065.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516065.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735450.10元,下降1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635653.61元,下降13.6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99796.49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争取的县城棚改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专债资金、老旧小区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2025年较上年未争取到其他收入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65471214.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5832.43元,占总支出的7.13%;项目支出153665382.34元,占总支出的92.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188100.99元,下降12.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85932.68元,增长16.66%;项目支出减少24874033.67元,下降13.9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我们单位新招考事业人员4人,调出事业人员1人,总体增加3人,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较上年争取的县城棚改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专债资金、老旧小区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5832.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90040.02元,占基本支出的94.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5792.41元,占基本支出的5.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665382.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76356.55元。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7959.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支出;

姚安县污水处理费、中水回用电费、污水管网完善等项目支出5548116.76元,主要用于姚安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费、中水回用电费、污水管网完善等项目支出;

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管护及消防设施检测费、姚安县供排水公司化债专债资金等经费2889865.28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管护及消防设施检测、姚安县供排水公司化债专债等工作的支出;

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资金、城市防洪、光禄历史文化名镇等项目经费300848.77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城市防洪、光禄历史文化名镇等工作支出;

美丽县城、城市更新、2016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城市道路建设房屋征收、2023年文兴路至栋川中心小学等5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前期、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姚安县19个贫困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89603323.96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城市更新、2016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城市道路建设房屋征收、2023年文兴路至栋川中心小学等5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前期、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姚安县19个贫困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支出;

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县级补助、地下管廊、排水防涝、姚安县路灯电费、姚安县城公厕管护、姚安县城洗手设施管护等项目经费 2704127.28元,主要用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县级补助、地下管廊、排水防涝、姚安县路灯电费、姚安县城公厕管护、姚安县城洗手设施管护等项目支出;

姚安县智慧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姚安县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运维、姚安县城绿化管护、姚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维等项目经费 9770555.93元,主要用于姚安县智慧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姚安县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运维、姚安县城绿化管护、姚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维等项目支出;

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棚改贷款本金及利息专项资金、城镇公厕补助经费等项目经费848365.78元,主要用于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棚改贷款本金及利息专项资金、城镇公厕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

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专项维护、光禄棚改外围市政道路等项目经费18719346.09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专项维护、光禄棚改外围市政道路等保障性安居项目的支出;

姚安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专债项目、城市建设管理、姚安县非遗传承活动中心建设等项目经费23262873.49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专债项目、城市建设管理、姚安县非遗传承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29548.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2%。与上年相比增加55737829.45元,增长66.12%,完成年初预算的449.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事项的各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项目资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422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9月新招考4人事业人员,调出1人,总体人员增加3人,随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315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调出公务员1人,调出事业人员1人,人员变动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54811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主要用于一污、二污的污水处理费用、污水管网巡查人员费、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电经费等项目及其他节能环保(类)项目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中央和省州下达的项目资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221693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4%,完成年初预算的509.05%。主要用于姚安县城公厕、绿化、垃圾场等管理、路灯管护项目、农危改、棚户区改造等专项支出。主要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中央和省州下达的项目资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8341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4%,完成年初预算的2562.5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城棚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中央和省州下达的项目资金,所以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000.00元,决算为83106.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4元,增长1.2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2227.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91%,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08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09%,完成年初预算的60.4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17.04元,增长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7.00元,下降3.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17.00元,下降3.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106.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4元,增长1.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222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08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4%。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17.04元,增长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7.00元,下降3.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17.00元,下降3.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是我单位现有车辆年代长,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住建领域的项目争取、在建工地安全检查、消防验收、污水管网巡察、防洪巡察、市政设施巡察、农危改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承建项目前期开展的调研、安全生产、住建领域工作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792.41元,比上年增加24963.26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考4人事业人员,调出1人,总体人员增加3人,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即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853369551.47元,其中,流动资产356666153.7元,固定资产2818038.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72318116.32元,无形资产16644578.7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资产)1904922664.5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48394.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4237.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106.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111.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