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季度,省、州、县三级环境监测部门对我县境内的主要地表河流(湖库)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我县共设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4个,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渔泡江地索村坡脚10月、11月水质状况为Ⅲ类;12月水质状况为Ⅳ类;新民大桥10月水质状况为Ⅲ类、11月水质状况为Ⅳ类、12月水质状况为Ⅱ类;蜻蛉河王家桥省控断面10月水质状况为Ⅲ类、11月水质状况为Ⅳ类、12月水质状况为Ⅲ类;蜻蛉河姚安太平段省控断面第四季度水质状况均为Ⅱ类,渔泡江源头红梅水库省控断面10月、11月水质状况为Ⅲ类、12月水质状况为Ⅱ类;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见表1。
表1 姚安县2025年第四季度国控、省控断面监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 断面(点位)信息 | 监测结果 | 对比情况 | |||||||
断面(点位)名称 | 所在 河流 | 所在 流域 | 所在 乡镇 | 断面 性质 | 10月 | 11月 | 12月 | 上年同期水质 | 同比上年同期水质变化情况 | |
1 | 地索村坡脚 | 渔泡江 | 长江 | 左门乡 | 国控 | Ⅲ类 | Ⅲ类 | Ⅳ类 (五日生化需氧量Ⅳ类) | Ⅱ类 | 有所下降 |
2 | 新民大桥 | 渔泡江 | 长江 | 楚雄州大理州交界 | 省控 | Ⅲ类 | Ⅳ类 (总磷Ⅳ类) | Ⅱ类 | Ⅲ类 | 无明显变化 |
3 | 王家桥 | 蜻蛉河 | 长江 | 光禄镇 | Ⅲ类 | Ⅳ类 (总磷Ⅳ类) | Ⅲ类 | Ⅳ类 | 有所好转 | |
4 | 姚安太平 | 蜻蛉河 | 长江 | 太平镇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Ⅲ类 | 有所好转 | |
5 | 红梅水库 | 湖库(渔泡江) | 长江 | 弥兴镇 | Ⅲ类 | Ⅲ类(总氮Ⅳ类,参考指标,单独评价) | Ⅱ类 | Ⅲ类 | 无明显变化 | |
(二)州控断面水质状况
我县共设州控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2025年10月文龙河龙打坝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11月、12月水质类别为Ⅱ类;石者河培龙村断面10月至12月水质类别均为Ⅲ类;第四季度水质优良率100%;2个断面水质同比均有所好转,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见表2。
表2 姚安县2025年第四季度州控断面监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 断面(点位)信息 | 监测结果 | 对比情况 | |||||||
断面(点位)名称 | 所在 河流 | 所在 流域 | 所在 乡镇 | 断面 性质 | 10月 | 11月 | 12月 | 上年同期水质 | 同比上年同期水质变化情况 | |
1 | 龙打坝 | 文龙河 | 长江 | 前场镇 | 州控 | Ⅲ类 | Ⅱ类 | Ⅱ类 | Ⅲ类 | 有所好转 |
2 | 培龙村 | 勐岗河 (石者河) | 适中乡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Ⅳ类 | 有所好转 | ||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我县共设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改水河水库和大麦地水库,红梅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2025年第四季度,改水河水库因暂停供水,未开展监测;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他2个在用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监测,两个水源地基本项目水质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红梅水库同比水质状况有所下降,环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各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见表3。
表3 姚安县2025年第四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汇总表
序 号 | 水源地基本信息 | 本季度监测结果 | 对比情况 | ||||||||||
水源地 名称 | 水源 所在地 | 水源地类型 | 水源地性质 | 监测频次 | 水质 类别 | 水质 状况 | 达标 情况 |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 上年同期水质 | 同比上年同期水质变化情况 | 上季度水质 | 环比上季度水质变化情况 | |
1 | 改水河水库 | 太平镇 | 湖库 | 县级 | 每季度一次 | — | — | — | — | Ⅲ类 | — | — | — |
2 | 大麦地水库 | 左门乡 | Ⅲ类 | 良好 | 达标 | — | Ⅲ类 | 无明显变化 | Ⅲ类 | 无明显变化 | |||
3 | 红梅水库 | 弥兴镇 | Ⅲ类 | 良好 | 达标 | — | Ⅱ类 | 有所下降 | Ⅲ类 | 无明显变化 | |||
备注: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 | |||||||||||||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点位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六楼楼顶,为省控监测点位,2025年第四季度,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达标率均为100%,从综合指数上看,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好,姚安县2025第四季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表4。
表4 姚安县2025年第四季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综合指数无量纲,有效天数、优、良、轻度污染为天,PM2.5、NO2、NO2、SO2为ug/m3。
本季度监测结果 | 去年同期情况 | ||||||||||||||||
有效天数 | 优 | 良 | 轻度污染 | 综合指数 | SO2 | NO2 | PM10 | PM2.5 | co | O3 (o3-8h) | 优良率(%) | 优 | 良 | 轻度污染 | 综合指数 | 优良率(%) | 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 |
88 | 88 | 0 | 0 | 1.53 | 7 | 5 | 18 | 7 | 0.8 | 61 | 100 | 86 | 0 | 0 | 1.66 | 100 | 变好 |
备注 | 综合指数越大,代表空气质量越差,反之越好 | ||||||||||||||||
四、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第四季度,姚安县开展了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设监测点位4个,我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点次达标率均为100%。2025年第四季度姚安县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5。
表5 姚安县2025年第四季度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功能区基本信息 | 监测情况 | 达标率 | |||||
功能区测点名称 | 功能区类别 | 昼间 dB(A) | 夜间 dB(A) | |||||
监测结果 | 达标情况 | 监测结果 | 达标情况 | 昼间 | 夜间 | |||
1 | 虹成大药房 | 1 类 | 52 | 达标 | 42 | 达标 | 100% | 100% |
2 | 福华名苑小区北侧 | 1 类 | 50 | 达标 | 42 | 达标 | ||
3 | 姚安公园 | 1 类 | 50 | 达标 | 41 | 达标 | ||
4 | 姚安汽车客运站 | 4a 类 | 58 | 达标 | 51 | 达标 | ||
五、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我县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的企业是姚安县污水处理厂、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姚安县污水处理厂、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
(一)姚安县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监测点位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水样,监测项目为19项,评价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监测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从监测数据分析,姚安县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姚安县污水处理厂2025年第四季度达标排放。
(二)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监测点位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水样,监测项目为19项,评价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监测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从监测数据分析,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2025年第四季度达标排放。
(三)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情况:监测点位为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总排口,每半年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水样,监测项目为18项,评价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下半年监测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从监测数据分析,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2025年下半年为达标排放。
六、其它监测情况
(一)洋派水库水质监测情况:洋派水库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33项。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第四季度水质类别为Ⅲ类。
(二)紫甸河新民村委会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9项,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第四季度监测时间为12月2日,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
七、存在问题
地表水环境局部出现污染波动,渔泡江地索村坡脚12月由Ⅲ类降至Ⅳ类,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该断面同比、环比均呈下降趋势。
八、工作建议
(一)强化水环境精准治理,守牢水质安全底线。聚焦地索村坡脚断面,系统排查上游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等污染来源,落实精准防治措施,推动断面水质稳定恢复至Ⅲ类及以上,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夯实基础。
(二)深化空气质量管控,巩固优良态势。持续强化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与稳定达标排放;协同加强施工扬尘、移动源、露天焚烧等污染联防联控,从严落实精细化管控措施,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优化声环境治理,提升人居质量。围绕重点噪声源强化管控,优化交通噪声治理与社会生活噪声(如商业促销、广场舞等扰民行为)整治机制,营造宁静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