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代表:
您提出的《烤烟产业加工需求的建议》(第118号),交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姚安县分公司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2026年5月26日姚安县烟草分公司办公室、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相关人员到您村实地调查了解并现场协商,您提出的建议情况属实。结合烟草行业现行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以及您村烤烟生产规划实际,拟同意您村委会新建生物质烤房10座(因烤房建设布局规格尺寸要求,该建议所列地点只能布局10座),纳入2026年姚安县新能源烤房建设规划并上报楚雄州烟草公司审批,待上级烟草公司审批同意后启动烤房建设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烟叶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姚安县分公司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