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张树平户住宅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批条件,本机关已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件类型 | 证件有效期 | 备注 |
1 | 张树平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张树平 | 姚安县栋川镇海子心村委会张一组43号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建筑层数2层,地上建筑面积260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11月2日至2028年11月2日 |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