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河湖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调整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SL/T 852—2025)等法规及技术标准,姚安县对境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蜻蛉河、渔泡江、普登河(勐岗河)3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复核,并按照程序对复核发现存在问题的成果进行了优化调整。
现将3条河流复核调整成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调整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姚安县水务局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0878-6042062
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西侧水务局办公区
附件:姚安县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