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烟叶收购流通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农合法权益,坚决遏制非法烟叶交易行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烟叶市场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下列涉烟叶违法行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擅自入户收购、流动收购、跨区域收购烟叶;
(二)私自囤积、运输、中转、倒卖烟叶,或设立非法烟叶仓储点、囤放点;
(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通过私家车、货运车辆、物流货运等方式非法运输、夹带、转运烟叶;
(四)为非法烟叶交易提供场地、资金、车辆、中转、介绍、牵线搭桥等协助行为。
二、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封、扣押涉案烟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涉案数量较大、团伙作案、屡查屡犯、跨区域流窜作案的,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三、鼓励举报非法烟叶交易线索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购、囤积、运输、倒卖烟叶等违法线索。执法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查证属实的有效线索,按规定给予每千克1.5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烟草专卖局:0878—5713843。
特此通告。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