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陈晓海等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陈晓海,男,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职工。2026年7月23日上午11时30分许,陈晓海在姚安县前场镇新街社区下响板村么苴鲊开展林地现场核查工作时,被蜂蜇伤头部。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陈世超,男,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职工。2026年7月23日上午11时30分许,陈世超在姚安县前场镇新街社区下响板村么苴鲊开展林地现场核查工作时,被蜂蜇伤头部。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王洪刚,男,浙江万慧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王洪刚于2022年2月起在浙江万慧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滇中引水工程姚安段柳家村2号隧洞从事开挖工作,工作期间接触粉尘。2024年10月3日被楚雄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贰期。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邮编:675300,联系电话:0878-6015016。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