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将对福建省桥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姚南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第二项目部隧道拌合站取水项目)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证号:D532325G2023-0003,注销原因: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许可证到期未延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必须自行封闭取水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姚安县水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姚安县水务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