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位规划战略意图,落实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的传导要求,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姚安县太平镇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目前该规划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期内向我单位书面反馈。本次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共30日)。
一、公众意见收集方式
1. 电子邮箱:yaxczgh@126.com
2. 联系电话:0878-6042186 0878-6042173
3. 邮寄地址: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姚安县宝城路73号) 邮政编码:675300
4. 传真号码:0878-6042173
二、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规划区包括太平镇中心镇区,规划面积12.004公顷,范围四至为:东至南永公路、西至太平村与山体交界、南至大摆线、北至周明庄村与检查站交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9.889公顷,规划人口容量约0.6万人。
(二)功能定位。中心镇区职能定位为居住生活城乡公共服务中心;将太平镇建设为生态宜居样板镇。发挥太平镇森林生态和水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依托秀丽的林田山湖风光和特色的民族文化,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开发,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和新型能源产业。
(三)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一心、两片区”的空间结构。“一轴”:南永公路沿线发展轴;“一心”:镇级公共服务中心;“两片区”:老镇生活片区、镇北公共服务片区。
(四)用地布局。中心镇区建设用地增量布局与存量挖掘并举、集中集约布局;郊野片区建设用地以存量挖掘利用为主、点状分散布局。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4.9433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 41.19%;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0761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9.33%;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总量为1.1028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9.19%;规划交通运输用地总量为0.5169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4.31%;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量为0.1963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1.64%;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总量为0.8489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7.07%。非建设用地面积为2.088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7.41%。其中陆地水
域面积0.0554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0.46%;其他土地总面积2.0334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16.94%。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文化和体育混合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保留沿南永公路一侧布置的太平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中心小学、太平镇卫生院院、派出所、农业农村局、太平镇幼儿园、太平检查站以及位于中心镇区的综合执法局、税务局、畜牧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用地:保留综合文化中心,包括乡镇文化站、图书馆分馆、家庭书屋。教育设施:保留太平镇中心小学及太平幼儿园各1所,保留学校原址,保障未来改扩建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保留太平卫生院,包括与卫生院合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用地:保留现状养老院1所。
(六)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包括排水用地、供电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和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以保留现状为主。规划保留变电站1处,因供排水用地不在中心镇区范围内,本规划不进行标注。
(七)道路交通规划。快速路:南永公路(S220);主干路:太弥线,宽8米,南北向贯穿镇区连接南永公路;次干路:次干路两条,宽4米,与主干路垂直布局,形成一横两纵的路网布局。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