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曹光明于2026年6月24日向本局提出私人住宅建设项目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期间,周边住户罗生、杨智、偰华香、丁磊、陈建波、罗春元以该建筑可能影响其采光为由提出异议。本局曾申请属地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
鉴于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本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别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发出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曹光明及利害关系人罗生、杨智、丁磊均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局决定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曹光明私人住宅建设项目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许可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5:00(如有变动,以听证通知书为准)。
地点:姚安县行政审批局三楼大会议室(栋川镇青莲新村193号)
三、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由本局依法指定;
(二)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行政审批局法律顾问;
(三)申请人曹光明及其委托代理人;
(四)已提出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罗生、杨智、偰华香、丁磊、陈建波、罗春元;
(五)有关部门代表(县自然资源局、栋川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旁听事项
需旁听的公众,可持有效身份证件于听证会当日提前登记入场,席位有限,额满为止。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在听证会召开前书面申请回避。
(二)本公告及相关材料可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aoan.gov.cn)查阅。
特此公告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