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弥兴镇人民政府申请的弥兴镇永保冲大箐至大岔箐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林地占用审批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弥兴镇人民政府
申请事项:弥兴镇永保冲大箐至大岔箐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林地占用审批
许可内容:同意弥兴镇永保冲大箐至大岔箐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林地占用占用姚安县集体林地6.8069公顷(用材林林地5.6927公顷、薪炭林林地0.9563公顷、其他林地0.1579公顷) 。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批准的内容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在使用林地过程中,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