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吴永兴、徐静、赵晓楠住宅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批条件,本机关已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件类型 | 证件有效期 | 备注 |
1 | 吴永兴农村村民住宅项目 | 吴永兴 | 姚安县栋川镇清河居委会土官庄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3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1平方米,建筑高度8.1米,建筑层数2层,地上建筑面积261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4月2日至2028年4月2日 | |
2 | 徐静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徐静 | 姚安县栋川镇蜻蛉居委会大石棚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7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4.56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建筑层数2层,地上建筑面积154.56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4月2日至2028年4月2日 | |
3 | 赵晓楠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赵晓楠 | 姚安县栋川镇海埂屯居委会海一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462.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7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建筑层数2层,地上建筑面积397.7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4月8日至2028年4月8日 |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