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姚安安厦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姚安安厦置业有限公司
临时占用的用途:工程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围挡
临时占用的地点: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北路人行道
临时占用的类型及面积:人行道,共309平方米
临时占用的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7年2月3日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