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姚安县小邑拉花艺术团申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姚安县小邑拉花艺术团
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许可内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姚行审决字〔2026〕8号
许可决定时间:2026年2月2日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