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姚安县2024年国家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方案》的政策解读如下:
项目名称:姚安县2024年国家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
实施内容:蜂业质量提升
项目类别:中央资金(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项目规模:60万元(2024年度)
项目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2月
项目实施单位: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监管单位: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编制单位: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项目编制依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畜牧业有关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牧〔2023〕23号)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农通〔2024〕20号)
《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姚财农〔2024〕87号)
二、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在楚雄州姚安县实施国家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巩固菖河蜂蜜发源地品牌,确保资源数量及质量,围绕经济果木授粉薄弱环节,推广中蜂授粉技术,培育及壮大第三方专业授粉服务组织,引导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作物提质增效,带动项目实施区优势农作物蜂授粉普及率,充分发挥蜂授粉对于改善农业生态、促进农作物增产的巨大作用。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建设连片石榴蜂授粉示范基地2个,配置示范基地设施装备。
(二)新建授粉中蜂繁育基地一个。对设施、装备完善,饲养蜂群200群以上,年供中蜂600群以上。
(三)培育本地蜂授粉组织1—3个。饲养授粉中蜂600群以上;完成石榴授粉面积2000亩,对进行石榴授粉蜂群进行补助。
(四)培训一期45人次。
(五)采购蜂机具50套(包括摇蜜机、熏烟器、防蜂服等);
(六)制定授粉规程,进行授粉效果评价。
四、支持环节、补助对象及补助方式
(一)支持环节:对示范基地授粉设施装备、授粉蜂群、授粉蜂性能评价、授粉效果评估及授粉技术规程制定、学习培训、蜂蜜质量提升等环节进行补助。补助主体提供授粉蜂群不少于600群,补助标准不超过300元/箱。
(二)补助对象:企业自主申报、专家遴选确定各支持环节具体实施单位,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确定补助对象。支持环节具体实施单位要求为注册时间1年以上的本地养殖、加工、技术推广等蜂产业链单位。
(三)补助方式:根据实施方案及参与项目实施协议,按先建后补方式支付项目款。
五、补助标准
(一)蜂授粉示范基地建设。建设石榴蜂授粉示范基地2个,在蜂授粉示范基地设立供学习参观的宣传标牌、设施等。对进入蜂授粉示范基地,提供参观学习示范宣传的蜂群组织进行补助,完成2000亩,3.2亩/群(中蜂),300元/群。
(二)授粉蜂繁育基地建设。培育授粉蜂,饲养蜂群200群以上,年供中蜂600群以上。对设施、装备完善进行补助。(如:蜂箱、活动板房、围栏、简易道路硬化、宣传牌、设备仪器等)。
(三)开展蜂授粉对产量、质量、采收时间一致性等的效果对比试验(完成其中之一,刊出论文),获得效果评价报告。制定石榴蜂授粉规程(在蜂群进入授蜂示范点提供授粉服务示范宣传前完成),申报地方标准。
(四)对适中乡养殖中蜂的养殖户补助蜂机具50套(包括摇蜜机、熏烟器、防蜂服等),补助名单由适中乡推荐提供及发放,农业农村局负责采购。
六、资金筹措与概算
项目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总投资60万元,中央财政奖资金60万元。
七、工作进度安排
2024年7月31日—9月30日确定实施主体;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30日,中蜂扩繁场建设,授粉示范基地建设;
2024年12月31日前建立台账、完成资金拨付60%。撰写项目工作总结。
2025年1月—6月完成授粉示范效果评价报告及授粉规范各一份。
2025年7月拨付剩余40%项目资金。
八、保障措施
(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技术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专家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养殖培训,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体系构建、专利等资料收集等工作。
(三)健全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人员+蜂农技术”服务团队,创建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中蜂良种繁育场,授粉示范场,以点带面,引领姚安县蜂产业稳定发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五)做好项目评价。项目完成后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评。
(六)档案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台账,收集项目相关文件、编制目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