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200000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等事项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8、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0、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和条码监督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4、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承担好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6、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17、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18、贯彻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品、医疗器械。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稽查、技术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及药物依赖防治康复等工作。
19、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20、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药师协理的注册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开展对辖区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医药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医药产业政策。
21、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履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
22、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不定规格),即:法规股、注册登记审批股、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管理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保健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1个直属机构(副科级),即:行政执法大队;9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即:栋川市场监督管理所、光禄市场监督管理所、弥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前场市场监督管理所、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姚安县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不断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姚安经济建设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1、深化“党建+”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第一议题”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严从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切实让遵规守纪成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保障履职更加规范。
2、提升营商环境成效,助推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紧扣医疗、医疗美容、药品、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互联网广告治理力度,努力营造高效、公平的广告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助推创新主体发展。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入企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强化力度,进一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3、维护市场秩序,有力有效保障民生。强化民生领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开展“铁拳行动”,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查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开展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食品药品抽检监测,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组织特种设备质量抽查、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等工作,促进安全质量提升。
4、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执法效能。积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使干部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能以过硬的业务水平落实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效能和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夯实做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27289.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27289.9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2024年的13862662.64元对比,减少935372.72元,下降6.74%,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收入1171980.00元,较2024年项目预算收入1577740.00元,减少405760.00元,下降25.71%;二是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1755309.92元,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2284922.64元,减少529612.72元,下降4.31%。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927289.92元,其中:本年收入12927289.9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27289.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2024年的13862662.64元对比,减少935372.72元,下降6.74%,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收入1171980.00元,2024年预算收入1577740.00元,减少405760.00元,下降25.71;二是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1755309.92元,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2284922.64元,减少529612.72元,下降4.31%。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927289.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927289.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5309.92元,与2024年的12284922.64元对比,减少529612.72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5名在职在编人员到龄退休,全年减少人员经费支出529612.72元;项目支出1171980.00元,与2024年的1577740.00元对比,减少405760.00元,下降25.71,主要原因: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治理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2025年检验样品及检测费询价情况,在2024年检验样品及检测费250000.00元的基础上,增加50000.00元;二是为实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建设的“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经费593740.00元已经建设完成,2025年度仅预算82000.00元的“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维护经费”;三是国家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云财政法〔2021〕178号)的通知精神:2025年属四年一次换发制式服装,应换发人数46人,其中:男31人,女15人。新增换发制式服装预算64900.00元;四是根据《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启动编制2024至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2025年度安排的信创工作专项经费85080.00元,较2024年的信创工作专项经费94000.00元,减少892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相关运转和事业发展类支出,具体是:
1、2013801行政运行:7744106.9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基本支出;
2、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980.00元,主要用于:(1)根据《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启动编制2024至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安排的信创工作专项经费85080.00元;(2)根据云财政法〔2021〕17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年更换部分制式服装,2025年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更换预算经费64900.00元;
3、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382000.00元,主要用于:(1)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及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购买样品及检验检测经费300000.00元;(2)为实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建设“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维护经费”经费82000.00元;
4、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640000.00元,用于根据我局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在全县辖区聘请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年按40000.00元核定开支,全年核定项目经费640000.00元;
5、2013850事业运行:565451.7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等基本支出;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02088.20元,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经费支出;
7、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420.00元,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经费支出;
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5534.07元,用于由本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785.00元,用于由本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2080801死亡抚恤:19108.40元,用于本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生活补助;
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7494.23元,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631.11元,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9818.91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672.00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大病保险支出;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758199.36元,用于本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支出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5000.00元,较上年的265000.00元减少20000.00元,下降7.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2024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2025年及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0元,较2024年预算的80000.00元减少20000.00元,下降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6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对前三年的具体接待事项进行梳理,根据《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细化,将2024年度的预算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0次,接待990人次,减少到2025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0次,接待660人次,分别下降25.00%、33.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000.00元,较2024年的185000.00元增加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2024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共有重点项目预算三项,分别是:一是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及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购买样品及检验经费。主要用于省、州对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每年我局必须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批次及检验费和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进行抽样及检测目标以及民生产品计量、质量抽样检验经费300000.00元;二是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治理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我局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在全县辖区聘请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年按40000.00元核定开支,全年核定项目经费640000.00元;三是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经费。主要为实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建设“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完成后的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维护经费82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3824.94元,与上年的1107528.07元对比,减少123703.13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5名在职在编人员到龄退休,全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123703.13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190658.33元,其中,流动资产187929.56元,固定资产10002728.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2023年的10741317.8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0659.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49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00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3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00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