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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94 | 发布时间: 2024/9/29 16:25:18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官屯镇党委、镇政府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做好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一年来,我们一心一意谋发展,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各项风险挑战不断增多的情况下,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团结一心谋发展、脚踏实地抓落实,全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主要经济指标按时序进度完成,全镇二、三季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位列全县9个乡镇前列。初步预测,2023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达18363.98万元,同比增长8.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5亿元,增长24.58%;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203元,增长7.8%;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45亿元,增长9%。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16.49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完成下达目标任务。

过去的一年,全镇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国防动员、兵役征集、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我镇被命名为楚雄州双拥示范乡镇,马游村被命名为楚雄州双拥示范村(社区)。民族宗教、统计、消防、供销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共青团、工会、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官屯镇党委;

2.官屯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官屯镇政府;

4.官屯镇财政所;

5.官屯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官屯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官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官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9.官屯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官屯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官屯镇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官屯镇党委;

2.官屯镇人民政府;

3.官屯镇人大;

4.官屯镇水务服务中心;

5.官屯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官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7.官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官屯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官屯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10.官屯镇财政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主要原因是购买防爆车、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大人居环境整治、护林防火支出加大等原因,故编制车辆有所增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60188.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5714.94元,占总收入的88.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54473.30元,占总收入的11.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51336.29元,下降15.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05809.59元,下降25.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854473.30元,增长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增长100%的原因为全镇2023年非财政拨款收入2854473.3元,一是县级各部门拨入的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2383023.3元,二是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4714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4774655.27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6195.51元,占总支出的53.51%;项目支出11518459.76元,占总支出的46.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98869.26元,下降15.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4535.41元,增长6.38%;项目支出减少5193404.67元,下降31.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原因是:一是本年上级财政拨款的资金有所减少,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本年开展项目较上一年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官屯镇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56195.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75022.78元,占基本支出的8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1172.73元,占基本支出的1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官屯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18459.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姚财农〔2023〕19号官屯镇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771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161号无命案县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3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29号2022年度省对下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补助经费1432.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76号官屯镇马游村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自然资源局汇入官屯镇2021——2管护经费17195.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姚安县医疗保障局给予官屯镇医保工作经费584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41号自然资源局汇入官屯镇2022年增减挂钩项目工程资金3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98号2023年度上半年敬老院运转补助资金4077.06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29号2023年度官屯镇扑火队伍建设资金9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20号官屯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168号政治生日关爱补助资金179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42号新增流动防雹点补助资金1183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110号2023年支农政策落实保障经费3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20号官屯镇民族团结示范乡镇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65号2023年度县级高火险期防火经费3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15号2023年度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7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35号2023年春节拥军优属补助资金49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20号官屯镇2023年度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1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148号2022年度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补助资金486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教〔2023〕103号第九届农村文艺汇演工作经费2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云南农业大学拨付学校委托业务经费16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41号政法委汇入综治中心建设经费1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2023年低保工作办公经费8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经费3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楚大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工作经费967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2022年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工作经费93975.64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20号官屯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69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142号2023年度官屯镇人大代表专项活动经费及人大工作经费284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69号2023年度计生宣传员州级补助资金1152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214号2023年下半年敬老院补助资金1072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建〔2023〕29号官屯镇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以奖代补项目专项资金18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118号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1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9号巴拉鲊村村委会杨水沟自然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庄项目资金3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资〔2023〕2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148号2023年度民政事业省级第一批专项资金14505.53.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巴拉鲊村委会村庄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地方政府实施管理工作经费30067.6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预〔2023〕41号2023年度公路养护资金158536.68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姚安县委政法委委员汇入平安建设以案定补经费3215.00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预〔2023〕41号官屯镇2022年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工作经费7274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退回车辆保险经费146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41号姚安县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指挥部汇入官屯镇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213334.25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教〔2023〕105号2023年度州级科协专项补助资金15000.00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建〔2023〕7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15180.00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行〔2023〕236号乡镇改革专项工作经费10485.00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社〔2023〕142号2023年度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7000.00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行〔2023〕169号姚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4800.00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教〔2023〕144号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20000.00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县司法局汇入2022年以案定补司法局统筹部分经费3215.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姚安县司法局汇入2023年上半年以案定补司法局统筹部分经费44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41号2021年度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549.65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41号往年结转葡萄村委会驻村工作经费11739.23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教〔2023〕37号2023年度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7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25号官屯镇马游村梅葛文化广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2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125号2023年工作经费3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29号2022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152.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106号2023年度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39916.26.00,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182号2023年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4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82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姚安县审计局汇入河长制工作经费1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资〔2023〕28号2022年至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90号麻正明同志善后处理补助资金59659.6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90号官屯镇2023年度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221号“清廉楚雄”建设经费5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行〔2023〕250号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工作经费11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教〔2023〕18号2022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53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6号姚安县农民院士科技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15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171号2023年度“八一”慰问等补助资金14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41号2023年度官屯镇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91021.16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姚安县审计局汇入支持官屯镇河湖长制工作经费6080.2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预〔2023〕41号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楚大高速公路ZCB3——TJ2项目部汇入土地复垦补偿资金5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2022年度县政协汇入活动经费5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2023年楚大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工作经费3562.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41号官屯镇2021年度以案定补资金44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综〔2023〕4号官屯镇巴拉鲊村吴家老年文体活动室建设资金25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教〔2023〕36号2023年度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金〔2023〕57号官屯镇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55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农〔2023〕9号马游村委会马游小村自然美丽宜居示范村庄项目资金3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社〔2023〕101号2023年度计生宣传员省级补助资金1152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2023年官屯镇防灾减灾投入资金24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2023年给予解决葡萄村委会的工作经费2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2022年度姚安县人社局汇入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专项经费4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经费800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姚安县卫健局拨付经费191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2023年退休干部慰问支出经费5394.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经费2238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汇入资金338323.6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2023年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汇入烟叶收购秩序维护经费249489.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号2022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经费217850.55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70号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汇入官屯镇2022年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经费432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91号官屯镇2023年度乡镇烟叶生产工作经费75212.87元,于2023年部分列支;姚财预〔2023〕70号官屯镇烟叶乡镇工作经费2800.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27号2022年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等6个实施项目补贴资金167599.00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姚财预〔2023〕136号官屯镇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专项工作经费1609.56元,于2023年全部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5064.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1%。与上年相比减少7831510.69元,下降27.1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官屯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总体可列支资金减少,故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7449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农民科学技术培训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821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864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411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全乡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445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924314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全乡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购买一辆防雹车,价格为1183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86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485430.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20750.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08%,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46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62%,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2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8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46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镇本年购买了一辆防雹车,价值为118300.00元,二是我镇进一步加强车辆维保管理等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了532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980.00元,增长3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83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320.00元,下降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购买了一辆防雹车,价值为118300.00元,但我镇进一步加强车辆维保管理等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了532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一辆为防雹车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于进行防雹作业;一辆为公务用车,用于政府正常运转。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官屯镇人民政府日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官屯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站所在日常运转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9641.46元,比上年增加205373.37元,增长20.25%,2023年度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行政运行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官屯镇资产总额17180010.16元,其中,流动资产4954813.39元,固定资产2041901.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96000.00元,无形资产369735.00元(净值),其他资产881756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8962.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83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9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50.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450.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901111

附件:姚安县官屯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30094340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