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等要求,姚安县财政局对姚安县各预算单位上报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姚安县(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乡镇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度,姚安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97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22.57万元的118.34%,较上年决算汇总数963.56万元,增长9.87万元,增长1%。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化;较上年决算汇总数0万元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80.14万元的135.55%;较上年决算汇总数761.18万元,增加25.22万元,增长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6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20万元的218.05%,较上年决算汇总数262.97万元,减少1.31万元,下降0.5%,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60.14万元的114.04%,较上年决算汇总数498.21万元,增加26.52万元,增长5.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5辆。公务接待费18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42.43万元的77.15%,较上年决算汇总数202.38万元,减少15.35万元,下降7.6%。全年公务接待3360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9058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
“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据超年初预算数,主要是10家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所致;公务接待费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增减变化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是因为我县严格控制和执行公务用车采购标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是因为2023年为满足工作需要,姚安县购置公务用车11辆(姚安县教育体育局1辆、姚安县水务局1辆、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1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姚安县委员会办公室1辆、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办公室1辆、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辆、姚安县栋川镇1辆、姚安县弥兴镇1辆、姚安县前场镇1辆、姚安县官屯镇2辆),公务用车增加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三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是因为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等规定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姚安县财政局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三公”经费虽较上年度略有增长,但符合客观实际,并符合“三公”经费管理和严控一般性支出等要求。
附件:1.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姚安县“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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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