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62号)下达资金555万元、《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63号)下达资金543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79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41万元)和《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2〕169号)下达资金343万元,本次合计下达资金6332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计划上级下达我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332万元纳入姚安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经召开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提出以下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一、安排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资金233.75万元。其中:(一)用于姚安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203.8万元;(二)用于补发姚安县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29.95万元。
二、安排县教育体育局项目资金8.25万元。用于补发姚安县2022年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生活费补助。
三、安排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2147万元。其中:(一)用于姚安县2023年扶持养殖肉牛户牛舍建设补助项目资金200万元;(二)用于姚安县巩固脱贫成果低收入户肉牛养殖项目资金200万元;(三)用于姚安县花卉种苗研发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四)用于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月季新品种研发及育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20万元;(五)用于姚安嘉橙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22万元;(六)用于姚安毅云花卉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七)用于姚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资金555万元。
四、安排县自然资源局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20个脱贫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五、安排栋川镇项目资金944.55万元。其中:(一)用于清河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0万元;(二)用于栋川镇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80万元;(三)用于蛉丰村杨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四)用于蛉丰村杨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五)用于栋川镇烟草产业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103万元;(六)用于栋川镇包粮屯村乡村建设示村项目资金200万元;(七)用于栋川镇龙岗村乡村建设示村项目资金300万元;(八)用于栋川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130万元;(九)用于栋川镇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55万元。
六、安排光禄镇项目资金535万元。其中:(一)用于光禄镇班刘村乡村建设示村项目资金200万元;(二)用于光禄镇小邑村、吴海村乡村建设示村项目资金300万元;(三)用于光禄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35万元。
七、安排前场镇项目资金723.4万元。其中:(一)用于街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184万元;(二)用于新街社区凉桥民族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6万元;(三)用于新街社区凉桥民族示范村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资金25万元;(四)用于王朝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280万元;(五)用于新街社区老板冲肉牛养殖示范项目资金150万元;(六)用于前场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七)用于前场镇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38.4万元。
八、安排弥兴镇项目资金318.2万元。其中:(一)用于弥兴镇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20万元;(二)用于弥兴镇有机蔬菜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三)用于弥兴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141万元;(四)用于弥兴镇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7.2万元。
九、安排太平镇项目资金67.33万元。其中:(一)用于白石地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资金15万元;(二)用于太平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35万元;(三)用于太平镇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7.33万元。
十、安排官屯镇项目资金588.71万元。其中:(一)用于官屯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二)用于官屯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三)用于官屯镇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10万元;(四)用于官屯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71万元;(五)用于官屯镇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7.71万元。
十一、安排大河口乡项目资金158.5万元。其中:(一)用于大河口村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圈舍建设项目资金120万元;(二)用于大河口乡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7.5万元;(三)用于大河口乡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26万元;(四)用于大河口乡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5万元
十二、安排适中乡项目资金50.5万元。其中:(一)用于月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0万元;(二)用于适中乡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2.5万元;(三)用于适中乡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18万元。
十三、安排左门乡项目资金94.81万元。(一)用于毕叭村肉牛养殖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二)用于左门乡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10万元;(三)用于左门乡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31万元;(四)用于左门乡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3.81万元。
十四、安排县水务局项目资金262万元。(一)用于姚安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35万元;(二)用于姚安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资金31万元;(三)用于姚安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96万元。
当否,请示。
附件:1.姚安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姚安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姚安县乡村振兴局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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