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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10176 | 发布时间: 2021/9/23 11:11:15
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姚安县第一中学、县幼儿园、思源实验学校、活力幼儿园、大成中学、栋川镇中心小学、光禄镇中心小学:

根据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和州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卫发〔2021〕18号)要求,为全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重点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任务,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组织开展有效的干预措施,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科学、客观评价我县近视防控工作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姚安县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细化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按照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和州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卫发〔2021〕18号)要求,依托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继续开展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监测工作,掌握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基本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科学、客观评价我县近视防控工作成效。

二、组织保障

(一)为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级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必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胡荣华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洪文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负责人 

     余发勇   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成 员:罗洪晟   县疾控中心主任

     章体斌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向徐之   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县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 任:罗洪晟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主任:高海彬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戴德军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

     王兴发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工作人员

     刘德云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工作人员

     李 翠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工作人员

     李红梅   县疾控中心财务科会计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方案制定、质量控制、现场技术指导、数据审核上报与分析等相关工作,完成本县监测工作报告。

(三)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在县人民医院

组 长:章体斌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组 员:武 文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

     周 玲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管护师

     王兴发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工作人员

     李 翠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工作人员

职责: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省项目技术方案要求,对项目实施对象进行视力和屈光检测、复查等工作;参与拟定项目工作计划、方案以及项目健康教育宣传宣传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

根据我县学校实际情况,全县至少调查9所学校,包括幼儿园2所、小学4所、初中2所、高中1所。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即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至少抽取240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监测学校和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要求,开展远视力检查和屈光检测。

四、部门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组建监测工作组(包括足够数量的、具备技术资质的临床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监测工作,会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做好监测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落实监测工作所需经费、人员的保障,确保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县教育体育局按要求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的对接,落实好开展监测学校按人数安排做好学生的准备工作,安排专人协调、配合好技术人员现场调查工作,积极配合监测工作完成本校的工作任务。

(三)县人民医院安排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各监测学校开展屈光检测并填写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表(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专业水平。

(四)县疾控中心安排10名工作人员配合做好现场调查、监测和数据录入、现场质控,选取至少5%的学生由原检测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按要求报送监测数据至州疾控中心。

五、经费使用

(一)用于检测器械、耗材购买、车辆租赁

(二)用于检测工作所需经费使用

六、具体工作实施

(一)2021年9月22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工作时间、任务和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2021年9月24日前由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各自开展人员培训、县疾控中心与县人民医院协调对接做好监测工作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准备工作。

(三)2021年9月26日起,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参与监测的技术人员对学校正式开展监测工作

七、数据报送和结果报告

于2021年10月15日前,由县疾控中心将监测数据和监测工作报告报送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

县疾控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戴德军:13987876397。

电子邮箱:yajk00@126.com




附件:1.2021年学生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任务分配表

    2.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