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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5965 | 发布时间: 2019/12/27 15:02:11

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及2020年度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19〕2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66.10万元下达给你们,此款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三部委以及省州印发的《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精神,坚持从最困难的地方做起,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重点做好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乡村寄宿制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以及校园“厕所革命”等工作,确保薄弱学校改造任务的完成。在项目备案、资金安排以及项目组织实施中,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有关项目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和州市资金不得交叉安排同一具体项目。

二、请县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1月7日前按要求在“恩爱思校舍建设规划管理系统”中完成系统备案报审工作(按附件5《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格式同步报送经县市教育体育局和财政局审定签章后的备案表PDF电子版和可编辑电子表格),经州级审核报省级审定备案后方可使用资金并组织项目实施。

三、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组织对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项目的评估验收。项目学校要按照项目资金县级兜底的原则和要求,加强项目预算,节约控制成本,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严禁超标准和豪华建设,防止出现资金缺口。州教育局和州财政局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项目内容,执行中要求调整规划的,将相应扣减该地区调整或变更的资金支持额度。此项资金下达后,各校舍建设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争取在2020年3月底以前开工建设,务必在2020年12月底以前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中,生活设施、图书、课桌凳、安防设备等购置由各地自行采购,教育信息化设备购置由省级集中统一采购,采购流程参照全面改薄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工程进度从2020年1月起纳入教育专项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恩爱思系统)按月填报进度情况,直至项目完工,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测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项目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推进项目进度,早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的要求。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效益,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附件:1.姚安县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2019年)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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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姚安县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2019年)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