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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政策性 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152 | 发布时间: 2018/6/27 13:20:31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站所: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2018622日会议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安排如下,请按照相关要求和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它以确保农民不因灾致贫、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目标,有效提高农民抗灾自救能力,减少农业灾害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政策,强化宣传  

(一)保险范围

水稻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病虫害。

玉米、油菜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

(二)补贴比例

种植业保险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保费构成由中央、省、州、县级财政补贴90%,种植户仅承担10%,即水稻1.95/亩,玉米1.65/亩,油菜1.38/亩。

(三)赔偿标准

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分期进行赔付,种植业保险按亩为计量单位,从2017年开始,种植业受灾后赔付损失最高比例上调72.3%;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水稻保险 :每季每亩260元提高到448元,其中: 移栽成活分孽期为179.2元(赔偿 40%),拔节期-抽穗期为313.6元(赔偿 70%),扬花灌浆期成熟期为448元(赔偿 100%)。

玉米保险 :每季每亩275元提高到485元,其中: 移栽成活分孽期为194元(赔偿 40%),拔节期-抽穗期为 339.5元(赔偿 70%),扬花灌浆期成熟期为485元(赔偿 100%)。

油菜保险 :每季每亩230元提高到334元,其中:苗期为100.2元(赔偿 30%),蕾苔期为200.4元(赔偿 60%),开花期期为267.2元(赔偿 80%),成熟期为334元(赔偿 100%)。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为加强对全镇2018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果学超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文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文武  镇农技中心主任

          成 员:朱  婷  镇党政办主任

张 剑  镇财政所所长

白 凌  镇农技中心副主任

     山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董兴龙    官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从武    连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宏贵  巴拉村委会主任

自贵金  马游村委会主任

     葡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应福  三角村委会主任

金文科    黄泥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技中心,由孙文武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全镇政策性保险任务是水稻7400亩,玉米11500亩,油菜3700亩,具体情况见《官屯镇2018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计划表》。农业保险工作覆盖面广、操作难度大,各村(居)委会、镇农技中心要高度重视,要增强责任感,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官屯镇2018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水稻、玉米、油菜保险费的收取必需在2018710日前完成。各村(居)委会在缴纳农户自付担保费时一并上交投保花名册。

各村(居)委会、镇农技中心要充分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镇人民政府将于710日对各村(居)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官屯镇2018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计划表

2、姚安县2018年种植业保险投保花名册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8626

附件:1、官屯镇2018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计划表 2、姚安县2018年种植业保险投保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