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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64741 | 发布时间: 2024/12/4 16:46:0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姚安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南永公路连接线3号桥头

联系电话:0878-6042155     传真:0878-6082207

邮政编码:675300   电子邮件:yaxjtj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1、本局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设立机构,监督方式;

2、本局涉及的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本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6、交通运输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交通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详见姚安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渠道和载体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网址:http://www.yaoan.gov.cn

2、在本机关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LED电子屏、车载LED屏,方便公众进行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复制。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二)申请公开的提出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姚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和获取方式。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姚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点击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姚安县栋川镇南永公路连接线3号桥头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云南省姚安县栋川镇南永公路连接线3号桥头,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5300;

(2)传真申请。请在传真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8-6082207。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本机关公布的专用电子邮箱提出申请。

也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打开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本单位入口:

依申请公开入口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流程

1、材料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所需信息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申请的程序、方式,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2、办理时限

(1)当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书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网上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四、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受理机构为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本部门监督电话0878-6042155;

2、县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878-5712792;

3、政府热线:“12345”。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