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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77734 | 发布时间: 2023/9/5 0:00:00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人:刘永健 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北路10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5713299(传真)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北路10号

邮政编码:675300


姚安县冬春荒人员救助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北路1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5713299(传真)

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荷城北路10

邮政编码:675300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820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邮政编码:675300

二、职责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班子成员




刘永健(党委书记、局长):领导并主持县应急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工作负总责。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县自然灾害应急委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防灾减灾委办公室、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全面工作。




陈咏云(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意识形态、县委县政府和“两办”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深化改革、干部人事(老干部)、财务、保密、档案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基层减负、机关事务管理、党支部党务、党务政务公开、双拥、市场主体培育、科学素质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局办公室;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前场镇、适中乡。



雷轩(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非煤矿山、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企业生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县自然灾害应急委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做好滇中引水等在建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非煤矿山股、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官屯镇、大河口乡。





张家云(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基础)、应急指挥中心(预案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办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招商引资、信访等工作;负责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做好道路交通等在建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应急指挥中心(预案管理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光禄镇、弥兴镇。



 
张家振(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火灾救援管理(火灾调度)、隐患挂牌督办和综合监管督查工作;负责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统一战线、工青妇、民族宗教、乡村振兴(挂点联系)、向上争取资金、绿美县城、卫生创建(含河湖林长制)、禁毒防艾、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县防灾减灾委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股)、火灾救援管理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栋川镇、太平镇。






周立金(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领域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法规及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案件审查事故调查、事故联网直报、行政执法统计、平安建设、普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政策法规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左门乡。




















































































四、内设科室 

县应急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对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项目建设和管理、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森林和草原、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因公伤残人员优抚事项的办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预案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指挥平台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执法股)。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

组织、监督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检查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事故统计工作。

(四)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五)火灾救援管理股。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化工(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相应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相应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非煤矿山股。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相应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2023年9月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