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财政信息   > >  部门预决算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493 | 发布时间: 2023/9/28 11:21:42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601000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品牌”。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渔库渔塘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业农村经济稳健发展。2022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6亿元,现价总产值较上年同期45亿元增长18%,可比价增长10%;完成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9000万元,现价产值较上年同期15527万元增长18%,可比价同比增长10%。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0.5亿元,较上年同期27.26亿元增长12%;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79元,较上年14591元增长15%;

2.深化农村制度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活力。2022年全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达21928户,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46587户,占承包经营农户数的47.1%;流转土地面积57269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77869亩的32.2%。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面积41661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2.8%。全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截至2022年10月20日,姚安县常住人口209685人,其中城镇人口100027人,2022年农转城完成4374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7.7%,圆满完成州下达我县47.66的目标任务。

3.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一是兑付姚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857万元,补贴耕地面积153666.75亩,补贴农户47478户,覆盖了全县77个村所有耕地种植农户。二是全县完成种植业保险投保133096.38亩,种植业保险保费306.95万元,全县作物受灾定损案件63个,受灾定损面积45577.55亩,受灾农户29124户,赔偿损失451.73万元。三是实施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321万元,补贴1844户农户购置农业机械2198台,全县增加农机总动力11628.92kW。四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按照《姚安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与县财政局、县林草局编制年度方案报批、开展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乡镇抓实政策宣传、牧户信息审核、公示、补奖资金兑付发放、牧户信息录入等工作,8月30日前补奖资金367.35万元发放到位,政策平稳有效运行。

4.加强项目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一是实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136万元。遴选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补助项目示范主体。积极同涉农院校、省20个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楚雄州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对接,全县聘请蔬菜、花卉、水果、肉牛个体系省级或州级产业专家各1名,通过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聘请专家到实地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帮助解决我县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技术瓶颈问题。二是实施2021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土壤改良项目157万元,完成推广“双低油菜”及种植区土壤改良36778亩,实现产菜籽7355.6吨。全年开展现场指导35场次,受训种植户400多人。三是实施耕地轮作项目资金600万元。已落实2022年耕地轮作面积43063.94亩,通过开展耕地轮作,增施有机肥,有效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四是实施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在栋川镇的包粮屯、郭家凹、海子心三个村委会对55个池塘进水口、进水渠、闸门,池塘竣深、护坡、防渗改造,涉及面积536.87亩,补助资金153.249万元,圆满完成省、州下达的工作任务。五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完成投资2389.54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77万亩,投资451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0.6万亩,全面完成省、州下达任务。完成高标准农田地块违规被建设用地占用问题整改,共举证完成图斑共571个,面积2592.79亩;其中已整改恢复16个,面积121.12亩;取得用地手续共337个,面积1809.17亩;提供举证资料218个,面积662.37亩。提供用地手续不齐图斑共96个,面积273.21亩;无举证材料22个,面积98.24亩。六是实施2022年粮改饲项目资金192万元,完成种植青贮玉米2.1万亩,收储全株青贮玉米6.4万吨。七是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4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全县187户养殖大户或企业实施新增建设青(黄)贮池(室)33335立方米;5家草制品企业购置多功能草帘机26台,草帘打捆机6台;秸秆堆腐快还田示范308亩;新增秸秆资源化利用量3478吨,使全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八是实施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补助项目349.85万元,建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智能监测站1个和4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监测点;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0000亩;建立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信息指挥中心。九是实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300人93万元。已完成经营管理型青年先锋(电商专题)培训班71人;专业技能型肉牛养殖(冻精改良)培训班72人;技能服务型兽医培训班89人;以及针对收入在万元以下脱贫户开展的专业技能型肉牛养殖培训班134人;目前共培育高素质农民366人,完成比例122%,参训学员参评率95.1%,满意度达99%。

5.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监管,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2022年申报认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6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截至2022年12月,姚安县共有省、州、县农业龙头企业45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0户,州级龙头企业24户、县级11家。圆满完成州级下达我县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目标任务。

6.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规范提升,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一是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截至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482个,比上年新增30个;示范社45个,其中:省级示范社8个,州级示范社16个,县级示范社21个。录入家庭农场名录415个,比上年新增20个,其中:种植业237个、畜牧业153个、种养结合20个、渔业4个、其他1个。二是完成符合政策扶持补助范围的9家州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22年县级认定的家庭农场;共30家家庭农场给予扶持资金补助,扶持资金12.1万元。

7.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监管,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一是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针对2022年重点监管农产品品种完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4554批次样品抽样检测工作,速测合格率达99.86%;完成国家及省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例行监测等抽检食用农产品350批次,合格率99%以上。二是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022年全县共排查农业机械615台次,排查驾驶人员615人次,排查农业机械停放、作业场所29个次,排查出一般隐患77项,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1台、拖拉机转入登记4台、转出登记2台、牌证补换领7起。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119起、驾驶证转出2起、驾驶证恢复6起。三是加强动植物检疫:2022年签发植物产地检疫证12份,产地检疫玉米制种基地面积1720亩、水稻300亩、月季花100亩,签发植物调运检疫24份。全县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化出证率达100%。四是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我县现有户用沼气8449座,其中:林业部门建设1533座,农业部门建设6916座;小型沼气工程9座。已完成农业农村部“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录入5923户,其中:户用沼气录入5919户,沼气工程4座。

8.加强农业“绿色食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创建姚安有机农业示范县目标,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启动了以光禄自然之星有机蔬菜、青美绿色蔬菜、晟瑞食用玫瑰、海润桑叶茶、鑫农软仔石榴、中耕现代猕猴桃为重点的绿色、有机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制定了《姚安县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县实施方案》,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奖励政策,全县发展绿色食品基地认证10693.6亩,有机产品认证基地6716.75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个、绿色食品认证54个、有机产品认证证书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

9.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一是抓绿色防控。2022年全县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33.159万亩次,防治82.713万亩次。开展省、州科技项目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小麦1.2万亩,玉米1万亩,水稻综合监测防控3000亩。通过项目跟踪调查:项目防控示范区防治处置率≥90%,统防统治覆盖率≥43%、补助区防治效果≥85%,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比≥30%,群众满意度≥90%,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二是抓测土配方施肥。在全县九个乡镇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全县主要农作物,整合项目加大力度做好配方肥推广工作,全年完成配方施肥技术推广42.19万亩,主要粮油作物推广面积水稻5.04万亩、玉米10.2万亩、小麦2.67万亩、油菜4.2万亩,技术覆盖率达到92%以上。

10.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一是抓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组织全县排查生猪养殖户24405户,猪157011头,家禽养殖户33984户,家禽757893羽;发放乡镇氢氧化钠125公斤,二氯异氢脲酸钠44件,疫苗冷藏箱93个,金属注射器168具。动物疫病信息核实、核查、处置7次。二是抓实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共免疫猪口蹄疫29.4万头,牛口蹄疫15.7万头,羊口蹄疫19.8万只,疫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19.8万只、猪瘟29.4万头、猪蓝耳29.4万头、禽流感154.8万羽、新城疫151.5羽(禽流感和新城疫疫苗部分为脱温鸡经营户自行采购免疫);2022年共发生免疫应激死亡猪23头,牛2头,羊11只。三是抓实动物疫病监测。2022年全县共采集监测样品4738份进行动物疫病及免疫抗体血清检测。达到云南省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的标准。四是抓实畜牧科技示范推广。截至2022年10月我县完成肉牛品种改良22205。其中:冻精改良黄牛18395胎,水牛29胎,纯种肉牛本交3781胎;完成猪杂交改良35052胎,其中猪人工授精22262胎,本交改良12790胎。

11.扎实开展产业帮扶。一是做好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平台维护更新。目前全县录入“双绑”的企业数量共40户,合作社83家,脱贫户6809户,“三类监测人员”846户,有产业发展条件脱贫户4969户。二是建立完善了资产管理台账。截至6月,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共实施产业帮扶项目87个,形成经营资产项目51个,公益性资产36个。三是2022年全县实现产业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资金947.39万元,实现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资金277.68万元。截至12月底,全县已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5305.11元,在2021年13291.11元基础上增长15.15%。77个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其中,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个,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个,推动富民与强村的有机统一。

12.抓实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省州下达我县农村户厕5050座,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整合投入厕所改建资金1066.41万元,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6142座、公厕32座,分别占2022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21.6%、152.3%,群众改厕满意度97.7%,超额完成全县全年目标任务。全年创建省级绿美乡镇、绿美村庄各1个,创建州级乡村振兴示范镇1个、精品示范村4个、美丽宜居村庄12个,成功争取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

13.全面提升农作物种子质量,推动现代种业发展。一是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审查制度。2022年种子经营备案45户,登记品种90个,数量16.5万公斤,其中:水稻品种7个3.5万公斤;玉米品种83个13万公斤。种子生产备案5户,其中,大麦生产备案1个面积200亩;水稻生产备案2个品种面积550亩;杂交玉米生产备案11个品种备案面积3500亩。二是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2022年我县共有5家种子生产企业繁制农作物种子4250亩,其中:大麦种子200亩、水稻种子550亩、杂交玉米种子3500亩。经检查在我县生产的种子全部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截至目前共收集品质资源39个,其中水稻1个,玉米1个,小麦1个,荞麦5个,菜豆30个、油菜1个。

14.抓实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促进农业绿色健康发展。通过对全县9个乡镇普查,完成了空心莲子草、凤眼蓝、秋英等18个外来入侵植物、5种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烟草轻型绿花叶病毒、草地贪夜蛾、十字花科根肿病、玉米白斑病、玉米灰斑病)和3种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巴西龟、福寿螺、小龙虾),为全面摸清我县境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为有效防止农业外来物种入侵,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与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农业股、畜牧兽医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环境资源股、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及项目投资管理股。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姚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姚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3.姚安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4.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6.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7.姚安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8.姚安县种子管理站

9.姚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10.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1..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2.姚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3.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姚安县分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3个所属事业单位不单独核算、未独立编制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7人(离休0人,退休8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770,84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70,84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685,832.61元,下降2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573,832.61元,下降22.9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2,112,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在职人员110人,2022年在职人员109人,比上年减少一人,年度内减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减少;二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比往年少,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少于往年;三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7,234,914.69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6,080.8元,占总支出的15.3%;项目支出116,238,833.89元,占总支出的84.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069,088.88元,增长30.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6,101.01元,下降2.72%;项目支出增加32,655,189.89元,增长39.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在职人员110人,2022年在职人员109人,比上年减少一人,年度内减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减少;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加快资金支出力度;三是工程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及时拨付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96,08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19,823.22元,占基本支出的95.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6,257.58元,占基本支出的4.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238,833.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08.50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793,936.56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979.90元;城乡社区支出342,414.6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44,403.58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812,230.02元;病虫害控制支出2,549,764.53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18,129.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48,872.00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602,008.75元;防灾救灾支出181,066.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7,982,987.95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21,126.00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9,463,509.87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820,970.39元;渔业发展支出9,352.00元;农田建设支出17,242,823.56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00,547.38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6,959,460.46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620,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4,491,942.80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06,01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2,950.98元,增长30.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加快资金支出力度;二是工程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及时拨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0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农业专项资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93,93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县级配套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5,9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云南姚安2022年第八届荷花节系列活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3,24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归口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9,23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6,45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25,835,41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与服务、行业业务管理、防灾减灾、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渔业发展、农田建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花卉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0,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元,支出决算为124,1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086.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元,支出决算为124,1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086.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内控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规范了单位公务出行,即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也控制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50.99元,下降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3.99元,下降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7元,下降1.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压缩接待标准。二是2021年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6,257.58元,比上年减少12,276.21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40739258.66元,其中,流动资产24,016,038.74元,固定资产16,549,419.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3,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25,96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6,67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30平方米,账面原值506,675.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1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601111


附件: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