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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和州级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5974 | 发布时间: 2020/1/13 8:48:33

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县属各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央和州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校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647.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7.33万元、州级资金30.21万元)。其中:366.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9.73万元、州级资金17.24万元)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280.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7.6万元、州级资金12.97万元)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学校指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补助标准: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制学生再增加200元/生.年。

三、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州和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80%;14%;3%;3%(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要求,我省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为便于管理,普通中小学、职业初中的校方责任保险投保资金(每生每年5元)统一下达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按相关规定支付。

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政办2017-6792号批示,2018-2022年,在每年下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中,按照每生20元的标准,由省级统筹用于支付义务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所需费用,此资金下达至省教育厅,由省级统筹支付使用。

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388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教育部门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学校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

七、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处理。

附件:1、姚安县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中央和州级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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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姚安县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中央和州级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