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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78850 | 发布时间: 2024/8/19 17:20:00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凌世锋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6015016

电子邮件:yaxrsj@163.com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

邮政编码:675300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820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邮政编码:675300

二、职责职能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姚安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医保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医保局负责。

三、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凌世锋: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云倩: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国家安全、保密、统战、档案、防艾、爱卫、统计、人事人才、“三支一扶”、党务政务公开、局机关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会、红十字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分管局机关财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负责所分管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前场镇、左门乡。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负责社会保险、企业改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农民工工资保障、信访调解、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治县(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河(湖)长制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股(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中心;负责所分管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官屯镇、大河口乡。

副局长张银辉: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提案议案办理、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全局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社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分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股(引进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所分管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太平镇、弥兴镇、适中乡。

党组成员杨仕勇:协助社保中心主任徐静梅分管社保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中心主任徐静梅:负责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抓好社会保障卡管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栋川镇、光禄镇。

领导班子分工协作关系:马云倩——张银辉,张磊——徐静梅——杨仕勇。

四、内设科室

根据以上职责,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机关日常事务、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筛选、核实、加工、整理、综合、分析、传报、储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提出信息调研课题,组织开发高层次信息;负责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宣传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及信息发布、更新工作;承担部门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退休人员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姚安县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彝乡英才”、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优秀拔尖人才;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类职称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认定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及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定人才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姚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承担姚安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姚安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备案相关工作。

(四)社会保险股(养老保险股)。根据国家和省、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属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属参保人员延伸缴费年限的审核工作;负责企业年金的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姚安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制度建设;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收缴、支付管理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社会保险稽核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查处相关案件。

(六)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牵头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指导和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受理驻姚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姚安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拟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负责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和实施劳动关系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工作;负责辖区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核工作;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的审核工作;承担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承担姚安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

(八)政策法规股。负责指导、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资格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调研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九)人力资源开发股(引进智力办公室)。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执行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及人才培养、人才引进政策;负责人才管理制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人才资源调查、信息统计;承办姚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执行上级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的重点项目,承办有关对外联络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聘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工作。

更新日期: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