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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司法局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清单
来源: 姚安县司法局 | 访问量:8161 | 发布时间: 2023/11/13 15:0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得公开下列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国家安全、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与国家秘密有关的其他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包括企业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信息。

四、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信息:包括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

五、涉及民族、宗教、种族歧视的信息:包括侮辱、诽谤、歧视特定民族、宗教、种族的言论和行为,可能破坏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种族平等的信息。

六、涉及社会稳定的信息: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信息。

七、涉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八、涉及司法局内部管理、决策过程的信息:包括司法局内部文件、会议纪要、工作计划等,可能影响决策公正性、透明度的信息。

九、涉及司法局工作人员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司法局工作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可能侵犯其个人隐私权的信息。

十、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内容:包括公证当事人信息、公证内容,矛盾纠纷调解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刑释解矫人员档案信息,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资料、定位监控信息。

十一、涉及相关业务工作不宜公开的信息:包括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材料、人员日常监管、业务审批信息,法律援助工作档案信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中公开后影响执法、司法活动公正、合法进行的信息。

十二、涉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包括其他不符合公开原则,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