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安 县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姚医保〔2020〕2号
关于延长2020年度姚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限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工缴费服务区域人员密集带来的传播感染,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风险,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度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限的通知》(楚医保〔2020〕16号)文件要求,决定推迟2020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限,经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姚安县税务局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城乡居民缴费时限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视疫情发展情况,如有变化另行发文),在此时限内完成缴费的参保人按自然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方式
倡议各参保缴费单位、参保缴费人实行“不见面”办事,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缴费业务。即:通过“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或云南省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手机APP进行缴费。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对2020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抓紧时间将未缴清册及时下发各村委会进行催缴,逐一排查、查缺补漏,尤其加强对农村低保人员、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和部分家庭年老者以及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未参保人员的收缴工作。
(二)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要做好职工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排查工作,避免职工子女未参保情况发生。
(三)请县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人员、低保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督促缴费工作;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庭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各学校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在园、在校学生参保全覆盖。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采用微信、QQ群等加大征缴政策和医保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重点要宣传多元化的缴费渠道,引导城乡居民自觉缴费、自主缴费。
(五)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同时同步开展电子社保卡的应用申领工作,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人社12333”等多渠道申领电子社保卡。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为切入点,逐步推开扩大到广大城乡居民。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