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现将《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抓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监管,保障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及《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全县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在册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全县有注册特种设备339台(套)。其中:锅炉9台,压力容器127台,电梯141台,起重机械3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11辆,大型游乐设施4台,压力管道8条17.49千米。全县有城镇燃气供应单位1家、气瓶充装单位1家,压力管道17.49千米,气瓶5814只。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气瓶充装单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全县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4家,城镇燃气供应单位1家、气瓶充装单位1家。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含告知受理)情况:2022 年全县受理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46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46台。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原则,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目标,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按照州、县安全生产工作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智慧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协调联动,着力齐抓共管,聚焦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各类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工作任务
(一)重点监督检查项目
1.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对在建省、州、县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现场不少于1 次监督检查。
2.公共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年对医院、商场、游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
3.涉及投诉举报较多的:全年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企业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
4.重点监督抽查单位: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4家,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法对全县辖区内部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抽查,符合双随机抽查企业54家,按100%共抽查54家。
5.工作督查:全年对各乡(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不少于1次,每次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抽查1个乡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少于1家。
(二)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监察
监督检查整改率:对监督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复查整改率达100%。
(三)特种设备安全伤亡事故指标控制
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五、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所长必须亲自抓。
(二)严格落实抽查计划。各所要做好抽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抽查计划落到实处。现场检查时,《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文书必须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相应纸质文书材料及时归档。对因抽查计划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进行问责。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同时,要严格贯彻对监管对象随机抽取,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制度,对被抽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隐患的,要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充分调动安全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抽查计划的各项规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抽查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县局对各所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