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5月,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如下: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全县共接报各类统计事故40起,死亡1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8.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6起,下降28.5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15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6.56万元,下降45.01%。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发生事故16起,死亡1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3起,上升4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了1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2万元,上升433.33%。占事故总量的40%。
(三)消防安全领域发生事故2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9起,下降54.7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1.764万元,下降87.9%。占事故总量的60%。
二、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5月未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三、事故特点及原因
2025年,全县各类事故起数总体呈下降趋势,表现在:
(一)事故起数总体下降。与2024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持平。
(二)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事故暴露出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存在薄弱环节。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深刻汲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救灾相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对部门监管责任的督导,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引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
(三)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州100项、县100项具体举措,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四)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为主”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强化协调联动,每月按要求开展闭环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治理,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
(五)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5月开始到8月结束,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战,重点对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安全、学生防溺水安全、火灾风险、水上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领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其他行业领域同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做到行业、区域、排查、整治、责任“五个全覆盖”,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严控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六)要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全面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工作要求,对发现重大苗头性事件和发生紧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事故在有效时间内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瞒报、迟报和漏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