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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1613 | 发布时间: 2025/5/26 8:40: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能力等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2019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请各乡镇、各部门、各社区(村委会)结合当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印发的应急预案,再次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亟需新编的应急预案,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现将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案编制修订的范围

(一)总体应急预案: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姚安应急工作实际,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初稿后书面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意见,应急管理专家进行评审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下发施行,同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具体方案。由主责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初稿后书面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意见,应急管理专家进行评审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下发施行,同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应急局)和上级对应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由各有关部门按照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风险变化情况及预防和参与应急管理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印发,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和上级对应部门备案。

(四)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牵头单位或承办单位负责起草编制,以政府办名义或举办单位名义正式文件印发应急预案,在活动举办前3日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五)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牵头,以企业为主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2019第2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有关要求进行编制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乡镇应急预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法定职责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以《姚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结合县级专项预案,紧密联系本乡镇实际,贴近实战,简明易懂。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印发实施,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七)社区(村委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社区(村委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社区(村委会)应急预案印发公布施行后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预案编制修订的原则

(一)突出预案针对性。科学界定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应急预案定位,做到不同级别预案有所区别、有所侧重。总体预案着重强调政策性和指导性,对突发事件应对的各个阶段,特别是预防和应急准备阶段提出明确要求。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要立足于现有资源,以是否管用为标准,主要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应对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乡镇应急预案和社区(村委会)应急预案则重点体现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重点明确处置程序与应对措施、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有关联络人员信息和电话等。

(二)突出预案实用性。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责的需要,要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修订的重要前提,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措施。全面调查本辖区、本单位及周边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资源(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三)突出预案操作性。预案编制和修订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应急管理专家、一线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的作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评审论证,确保应急预案符合客观实际,贴近应对处置,便于操作运行,同时要注重吸取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及预案演练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细化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有效解决预案存在的应急措施不具体、流程不明确、内容与实际脱节、各预案之间衔接不紧密等问题。

三、预案编制修订的内容

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要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自救互救、人员临时安置和后期处置等内容,重点规范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若无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则无需修订。

四、2025年预案管理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请各职能部门对照编制修订内容,认真梳理,符合编制修订情形的,要及时组织预案编制修订。

2.部门应急预案、乡镇应急预案、社区(村委会)应急预案:提倡编制修订“一页纸”预案(重点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信息报告与预警、先期处置与应对措施、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保障、有关联络人员信息和电话等)。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动态优化

涉及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的部门和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其中:医院、学校编制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乡镇和社区(村委会)结合区域和季节性灾害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项应急演练。

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方政府,要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快速高效为目标,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实战应急演练。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保安全、护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做好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对标推进落实。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继续做好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审批、发布、备案和预案演练等各项工作,确保预案管理合规有序。

(三)加强衔接沟通。要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演练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实现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姚安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代章)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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