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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姚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4721 | 发布时间: 2024/5/17 10:11: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州、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整体工作部署,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县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从调查处理情况看,不同程度存在消防“生命通道”不畅的问题,教训极其深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但此类问题隐患动态性、反复性强,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县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并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建筑内外“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做到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标识清晰、管理规范,坚决防范因通道和出口不畅引发的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部署发动,组织开展“两个通道”自查自改。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5月17日前,要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广泛发布公告,明确整治范围、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对乡镇基层力量、有关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讲解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的检查重点和整治技术要求,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也要将其作为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5月17日起,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发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开展自查自改,发动辖区“九小场所”、居民住宅物业等开展自查自改;消防大队要发动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社会单位(场所)要对照消防法规标准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试行)》(附件1),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笼),彻底清理通道、楼梯上摆放的可燃物、杂物,增设紧急逃生窗口,为了防坠落等安全的防护网在周围开设不少于高1米*宽0.8米的逃生口。在消防车通道上增设标线、标志和标牌,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24年5月30日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第一轮自查自改工作,并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报送自查自改工作情况报告。6月1日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运行,并于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上报自查自改情况。

三、严密工作措施,分级分类开展集中治理整治。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级开展集中督导检查、交叉检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进行通报、曝光、交办和挂牌督办。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部门要深化运用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县级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各类障碍物和违规停放车辆。2024年内要开展一轮消防车通道标识化“回头看”,督促指导各单位(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更新修缮。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消防赋权事项,组织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等基层力量常态化查处权责范围内消防“生命通道”存在的违法行为;对突出隐患问题,启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进行联合查处。县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要加强联合执法,会同乡镇常态化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车作业场地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防盗网等固定障碍物。2024年6月底前,要完成餐饮、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消费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2024年12月底前,要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2025年6月底前,要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

四、深化警示宣传,全面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县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消防部门要围绕辖区突出风险和典型案例,制作一批“生命通道”相关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要邀请主流媒体、新媒体参与明查暗访,每月曝光一批突出问题隐患,通报一批排查整治工作典型。要以乡镇、行业部门为单位,分区域、分行业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开展示范示教,推动排查整改工作纵深开展。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消防“生命通道”常治长通。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发挥综合治理效能。发展改革部门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县自然资源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环节要统筹考虑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环节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等标准规范中关于消防车通道的规划设计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对项目消防车道设计、施工、验收进行严格把关,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审批,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的障碍物,负责按照属地管理规定的权限,配合乡镇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依法组织拆除已认定违规设置的障碍物。消防部门要将“生命通道”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力度,组织消防救援站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防消联勤”。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县消安委统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由县消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要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负责实时调度、分析研判、督导检查等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牵头发动基层力量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县安委会、县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主管抓好工作落实。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各部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2025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请适时报送。(联系人:梁嘉;传真及电话:5721263;电子邮箱:2790734609@qq.com)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试行)

2.行业部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登记表

3.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登记表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姚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试行)

为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相关行业部门、乡镇和其他有关单位(场所)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口

(一)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

(二)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内不得堆放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物品,不得设置铁栅栏、防盗门等阻碍人员通行的障碍物,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处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

(三)公共建筑和经营性自建房用于采光通风排烟的窗户,不应设置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满足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求。

(四)鼓励居民住宅自行拆除已安装的防盗网(窗)、铁栅栏,或改造设置长宽净尺寸不低于(高度)1.0米×(宽度)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窗口(具体改造形式见后)。

(五)除居民住宅的户门可不受限制外,建筑中控制人员出入的闸口和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出口门应具有在火灾时自动释放的功能,且人员不需使用任何工具即能容易从内部打开。

(六)建筑产权人及使用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应定期组织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七)紧急逃生窗口改造形式如下:

1.伸缩式。即把防盗网改造为可上下或左右推拉的伸缩形式,平时处于锁闭状态,紧急情况下可砸开或使用钥匙打开进行逃生,开启后的逃生口净宽度和净高度应分别不小于1m、0.8m。

2.绳网式。即采用绳索编织成网状,对逃生口形成区域阻挡起到防坠落作用,紧急情况下可剪断或割断绳索进行逃生。改造要求绳索固定牢靠,能承受一定重量,逃生口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应分别不小于1m、0.8m。

3.逃生窗式。即对防盗窗进行局部拆改,设置可开启的逃生窗,紧急情况下可破拆或使用钥匙打开。可开启逃生窗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应分别不小于1m、0.8m。

4.屏风式。对于多扇窗户,可以在局部位置保留一扇防盗网,其他部分拆除,拆除的部分安装窗户限位装置,使没有防盗网的部分形成固定窗,保留防盗网的部分可开窗通风,紧急情况下可拆除限位器或打碎玻璃窗逃生,要求拆除玻璃后能保障一个成年人穿过。

5.半封闭式。即保留防盗网的底部,对上部进行拆除,紧急情况下可通过上部逃生,改造要求顶部不应有障碍物或紧急情况顶部能破拆,空间足够一个成年人穿过。

二、畅通消防车通道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及登高操作场地实行标志、标线、标识管理,并定期组织修缮更新。

1.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2.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根据建筑防火设计确定,并根据场地实际大小施划禁停标线(长不小于15米、宽不小于10米),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标注内容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警示字样。

(二)各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的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三)各单位和住宅小区应及时组织对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上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水泥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限高杆等障碍物进行清理。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的车辆道闸等应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

三、配备辅助逃生设施

(一)鼓励各类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配备逃生绳、逃生缓降器、逃生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并强化使用培训,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速度和安全性。

(二)建筑设有应急窗的,可配备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

(三)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应安装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尽头或室内的窗边、阳台凹廊以及公共走道、屋顶平台等处。

(四)生缓降器一般配备在不高于30米的楼层内;悬挂式逃生梯、应急逃生器配备在不高于15米的楼层内;逃生绳应配备在不高于6米的楼层内。


附件2

行业部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登记表(清单)

填表单位: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审核人: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发现问题隐患

检查人员及时间

是否

当场整改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和广告牌

□未发现以上问题

 

□是

□否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和广告牌

□未发现以上问题

 

□是

□否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和广告牌

□未发现以上问题

 

□是

□否

 


备注:1.此表为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时记录使用,一式两份(单位存档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一份);

2.未当场整改的,需合理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3.此表由各行业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县级每月、市级每季度、省级每半年),经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汇总存档备查;

4.对于整改有难度的,相关行业部门应确定专门负责人,督促指导单位(场所)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附件3

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登记表(清单)

填表单位: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审核人: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发现问题隐患

检查人员及时间

是否

当场整改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和广告牌

□未发现以上问题

 

□是

□否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和广告牌

□未发现以上问题

 

□是

□否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和广告牌

□未发现以上问题

 

□是

□否

 


备注:1.此表为社区(村)、消防工作站等基层排查人员开展现场排查时,检查记录使用;

2.未当场整改的,需合理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3.此表由各乡镇政府每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经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汇总存档备查;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统计分析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展情况。

4.对于整改有难度的,乡镇政府应确定专门负责人,督促指导单位(场所)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姚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