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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全县安全事故情况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4934 | 发布时间: 2024/2/5 9:25:00

2024年1月,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如下: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全县共接报各类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0.0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23万元,下降96.91%。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未发生事故。

(三)消防安全领域发生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0.071万元。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23万元,下降96.91%。占事故总量的100%。

二、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月未接到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报告。

三、事故特点及原因

2023年,全县各类事故总体呈上升趋势,表现在:

(一)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呈下降趋势。与2023年相比,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下降。

(二)火灾事故多发。事故暴露出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宣传存在薄弱环节。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照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山体滑坡灾灾害、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对两起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李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两起事故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两起事故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相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对部门监管责任的督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引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抓实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2024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继开展了2024年1季度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反馈到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对反馈问题隐患进行了交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要认真汲取全国、全省、全州各类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以案为镜、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确保反馈的问题隐患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要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要深刻汲取河南省平顶山天安煤矿16人遇难、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火灾13人死亡、江苏省武进区常州燊荣有限公司粉尘爆炸8人死亡、云南照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山体滑坡44人遇难、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大理宾川在建宾鹤高速公路8人遇难和我州楚雄市、牟定县的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突出重点,紧盯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特点,压实各级责任,突出道路交通、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火灾、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要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全面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工作要求,对发现重大苗头性事件和发生紧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事故在有效时间内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瞒报、迟报和漏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