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0月,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如下: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全县共接报各类事故75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50.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5起,上升15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3%,受伤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46.14万元,上升975.68%。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15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3%,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0.01万元,下降99%。占事故总量的6.67%。
(三)消防安全领域发生事故70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9.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2起,上升1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46.15万元,呈上升态势。占事故总量的93.33%。
二、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未接到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报告。
三、事故特点及原因
2023年,全县各类事故总体呈上升趋势,表现在:
(一)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与2022年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度上升。
(二)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事故暴露出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存在薄弱环节。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相关安排,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对部门监管责任的督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引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9条、州安委会安全生产100条、县安委会安全生产100条细化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州100项、县100项具体举措,严格按照《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姚安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姚安字〔2023〕4号)文件精神,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抓实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今年3季度,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继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大检查,在督查检查结束后州县两级都将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反馈到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对反馈问题隐患进行了交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要认真汲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全州3起事故等典型案例教训,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以案为镜、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确保反馈的问题隐患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自检自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督检考核准备工作。要做好全州第4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检准备工作。要按照2023年10月12日全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暨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准备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对照《2023年国务院安办考核要点》《州安委办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对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楚雄州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逐一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实地考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要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全面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工作要求,对发现重大苗头性事件和发生紧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事故在有效时间内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瞒报、迟报和漏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