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办函〔2022〕32号)、《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决定开展姚安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启动仪式、安全宣传咨询日、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文化展示、安全体验、案例警示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和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
三、活动时间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结束。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紧扣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典型事故案例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县安委办将在梅葛广场电子显示大屏,向广大群众滚动播放《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请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协调播放工作。
(二)精心统筹安排,组织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在6月1日当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动员讲话、主旨演讲、公开安全承诺、发出安全倡议、悬挂横幅标语、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移动短信、分众传媒等平台要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发布安全预警信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启动仪式各单位及部门自行组织开展。
(三)创新活动方式,灵活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5日左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结合姚安县实际,县安委办将,于6月15日在姚安县栋川镇西正街举办宣传教育咨询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等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参加宣传单位见附件2)
(四)聚焦基层基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动各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应急演示和体验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在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见附件2)
(五)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总结经验做法,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密结合《姚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同各类新闻媒体联动,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可以复制的长效机制制度聚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大力宣传推广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制体系、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广泛发动企业一线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针对事故易发多发、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健全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织密织牢基层安全网,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七)聚焦实战练兵,系统实施全领域应急演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举行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近年来发生在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汲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措施、规范操作规程,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五、“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内容
今年6月至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宣传推广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积累的经验做法,推动经验成果向制度机制转化。要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出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内容,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察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经筛选审核后推送到云南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进行曝光。要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片。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精心组织,务实有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和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突出的问题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化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姚安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6月15日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求设置咨询展台,展台展板要保持距离,咨询服务人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做到人员不聚集,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各乡镇安全宣传咨询日时间可以自行确定。
(四)加强调度沟通,及时报送材料。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县应急局政策法规股。6月5日前请各单位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姚安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出台本单位活动计划,电子版报送县应急局政策法规股。
活动月期间,要加强本部门活动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各部门于6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书面电子版报送应急局政策法规股。(联系人及电话:郁海;0878—5718675;报送电子版邮箱:721201249@qq.com,传真:5713299)
附件1
姚安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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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姚安县2022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日程表
2022年6月15日下午 13:00—17:00 |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姚安供电局、栋川镇政府 |
突出重点,侧重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减灾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
栋川镇西正街 |
附件3
姚安县2022年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3.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4.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5.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6.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7.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8.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9.抓防疫 促生产 保安全
10.复工复产 莫忘安全
11.复工复产要蹄疾 安全生产要步稳
12.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3.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4.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5.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6.你对违章讲人情 事故对你不留情
17.宁为安全受累 不为事故流泪
18.多看一眼 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 少出事故
19.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违规要人命
20.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附件4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专题讨论、集中培训、培训辅导等()场;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主体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议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人次;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杯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事故罪的典型案例()个;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项;“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条。 |
“开展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云南行”专题行、区域性、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本州市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曝光情况。 |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场,参与()人次: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条;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项: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个:2022年“安全生产月”,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个。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场,参与()人次:“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条,参与()人次;“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条/份,宣传受众()人次;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次,受众()人次: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场,参与()人次;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场,参与()人次。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场/次,参与()人次,宣传受众()人次。 |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